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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放棄遺產繼承協議書可以不公開,協議在出于當事人真實意愿下出具的即具有法律效力。但經過公證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且不影響沒有經過公證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的法律效力。如果反悔放棄繼承權,想恢復繼承權則需要由法院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有效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第二十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的接受和放棄】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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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撫養權確定之后是有可能變更的。如果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為確保協議效力,可以去公證機關對協議書進行公證。雙方無法協商一致的,則任意一方可以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六條的規定提起變更撫養關系之訴。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三)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變更子女撫養關系,僅是在父母對子女進行撫養教育上的變動改變,如撫養條件、撫養方式和子女的生活環境等方面的變動,而不是消滅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法律依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六條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三)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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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孫女可以繼承爺爺奶奶的房產。但是孫女不屬于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果爺爺奶奶留有遺囑,或父親過世,孫女可以依據遺囑或代位繼承的規定繼承遺產。《繼承法》(有效期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第十一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有效期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第五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實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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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繼承法》(有效期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第七條規定,喪失繼承權有以下幾種情況:(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四)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實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繼承權的喪失和恢復】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后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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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有新證據、新理由,第二次離婚訴訟是可以提前的。《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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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我國,對喪失贍養能力沒有相應的法律規定。但在生活中,喪失贍養能力一般指的是,有贍養義務的人沒有經濟能力承擔贍養義務的情況。根據司法實踐,喪失贍養能力一般有以下情形:1、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條,國家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基本生活、醫療、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或者救助。對流浪乞討、遭受遺棄等生活無著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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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契稅(根據買房人的情況,首套1%,二套3%,非普通住房不論首套二套都是3%); (2)營業稅:普通住房免征,非普通住戶按"評估價-房證原值"的差額征收5.6%; (3)個稅:是繼承人的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非唯一的收1%(普通住房)或1.5%(非普通住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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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2、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使用于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干部。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10年,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4、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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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走人行橫道撞了人,保險公司一般是會承擔賠償責任的,但如果有無證駕駛、醉酒駕駛等情形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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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新農保的收費是自己選,給付的養老金是在緩慢提高。《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