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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企業名稱變更通知書需要到當地工商局打印。辦理需要準備好身份證、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房產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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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判斷是否是醫療事故要看醫院在治療過程中是否有過錯,而不是看傷情。1、如果醫院在治療過程中有過錯導致病人病情加重,那么醫院應當對病人承擔相應的責任。2、如果醫院在治療過程中完全合法合規,對病人盡到了應盡的的診療義務,那么即使有造成患者病情加重的情況,醫院也不需要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具體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并取得其明確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并取得其明確同意。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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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處罰決定的期限是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判定的,行政處罰的決定期限不一定會相同。期限是法律規定的或者由行政機關要求、限定當事人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期間。當事人不按照履行方式和限定的期限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即屬于違法,行政機關可以采取執行措施,強制當事人履行處罰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 行政處罰決定依法作出后,當事人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的期限內,予以履行。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條 作出罰款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與收繳罰款的機構分離。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當場收繳的罰款外,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不得自行收繳罰款。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銀行應當收受罰款,并將罰款直接上繳國庫。第五十條 執法人員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收繳罰款之日起二日內,交至行政機關;在水上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內交至行政機關;行政機關應當在二日內將罰款繳付指定的銀行。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2、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3、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經當事人申請和行政機關批準,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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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屬于,自動投案是犯罪人在其犯罪行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或雖被發覺但司法機關尚未對其傳訊、采取強制措施之前,以及正被追捕、通緝期間,主動投案的行為。自動投案有3種形式:(1)直接向公安、檢察,審判機關投案2)犯罪人有投案的誠意,但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親自投案而委托他人報案或以信電投案3)在特殊情況下,向負有偵查、審判任務的人員或本單位負責人、保衛人員交代罪行,也可以認定為自動投案,但明知上述人員不會告發者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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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通過公安部交管服務互聯網平臺處理的本人機動車交通違法,需同時滿足以下情形:1、一是由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2、二是單條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3、三是待處理違法行為的記分分值與駕駛人當前累積記分分值之和未達到12分。闖紅燈違法行為是依據代碼為1625的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道路交通法》第38條第1種行為、第90條,《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38、40、41、42、43條、《省條例》第58條第7項罰款標準200元。扣6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1、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2、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3、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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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紅綠燈變更車道如果被交警查處或者被電子警察記錄,處罰情況如下:一、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具體各地執行標準不一樣,一般是一百元。二、記分各地交警執行標準可能有差異,可能有以下記分方式:1、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即越實線變道,記3分;2、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記2分;3、不記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條 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第三十七條 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只準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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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未搶救傷員的,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會構成故意殺人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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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偷接他人的電按盜竊罪處理,但是需要達到一定數額。偷東西如果達到一定數額,會構成盜竊罪,可能會受到刑事處罰;如果沒有達到構成犯罪的數額或其他構成盜竊罪的條件,也是違反治安管理的違反行為,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法律另有其他規定的,應當依照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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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團伙盜竊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對團伙盜竊中的其他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共同盜竊的數額處罰。對團伙盜竊犯罪中的從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共同盜竊的數額確定量刑幅度,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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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工作中受傷了,應當按照以下流程處理:1、將受傷職工送醫治療;2、進行工傷認定,由其用人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3、認定為工傷的,按照認定結論辦理工傷賠付。《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