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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土地證怎么證明土地是自己的問題的解答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辦理程序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轉移,需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6、委托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托人簽名蓋章的委托書。《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方案》 第五條 對確權范圍、確權方式、面積、人員登記等事項進行充分討論,并形成確權方案決議,經戶代表簽字確認。同時,建立會議檔案,包括會議記錄、會議影像資料等;商定具體入戶調查時間,并通知農戶準備好證書、戶口簿、身份證、流轉合同等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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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發到戶籍所在地,但是如果戶籍所在地沒有具保人的,也可以發到具保人長住地,不過需要當地司法所接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四條 被宣告假釋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2、按照監督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3、遵守監督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監督機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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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房權的安置房可以買賣,尚未取得產證的安置房不可以買賣。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具體情況如下:1、拆遷安置房取得房權,并且沒有規定限制對外出售,或者限制轉讓的期限已滿,這樣的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沒什么區別,這樣的安置房可以買賣。《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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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拆遷房屋是可以出租的。法律明確規定不能出租的房屋有屬于違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違法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屬于違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三)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四)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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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債權人或者被執行人對執行分配方案有異議的,其他未提出異議的債權人也應參加,且異議人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提起異議之訴。債權人或者被執行人對分配方案提出書面異議的,執行法院應當通知未提出異議的債權人、被執行人。未提出異議的債權人、被執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反對意見的,執行法院依異議人的意見對分配方案審查修正后進行分配;提出反對意見的,應當通知異議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七條 異議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以提出反對意見的債權人、被執行人為被告,向執行法院提起訴訟;異議人逾期未提起訴訟的,執行法院按照原分配方案進行分配。訴訟期間進行分配的,執行法院應當提存與爭議債權數額相應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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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商業土地使用法定年限是40年,不同的地區有所區別。商業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一般會屆滿自動續期,繼續繳納商鋪的土地出讓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業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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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父母都是農村戶口,在市里買房子,如果該城市允許父母遷戶口,生小孩戶口可以落在市里。否則,孩子是不能單獨立戶口的。因此,如果城里不準父母遷移戶口到城里,小孩的戶口只能隨著父母的戶口在農村落戶。《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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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法律規定,因為拆遷集體所有的土地上所建農民自建安置房不允許買賣交易。農房的土地所有權為集體所有,農民個人只有使用權,不得違法轉讓。對于購房者來說,沒有房產證的買賣,即使簽訂了安置房買賣協議,協議也是無效的,這種買賣不受法律保護。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浦江兩岸進行的世博會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首先要申明的一點是,安置房和其他的房產一樣,也是有房產證的,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辦理。 第一,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備。 第二,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后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和不動產統一登記,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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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只要是正規途徑取得,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網上可以查詢,即為合規合法的發票。2、發票的應稅服務或貨物類型,在您單位報銷規范內,即可正常報銷使用。3、不征稅說明發票是納稅人沒有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該筆交易不征稅。《關于調整銷售統一發票票面內容的公告》 第四條 納稅人銷售免征增值稅的貨物,通過機貨物銷售統一發票稅控系統開具時應在貨物銷售統一發票"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欄選填"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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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納稅人的具體營業收入等屬于商業秘密,除國家另外規定外,不予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