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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要求工程項目負責人以及監理人員承擔相應責任、賠償相應損失費用。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是施工全過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建設投資成果轉入生產或使用的標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資效益、檢驗設計和施工質量的重要環節。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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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押金,實務中也稱保證金,風險抵押金等。是一方當事人將一定費用存放在對方處保證自己的行為不會對對方利益造成損害,如果造成損害的可以以此費用據實支付或另行賠償。在雙方法律關系不存在且無其他糾紛后,則押金應予以退還。在違約時將會被扣除。勞務工程是否交押金,國家法律、法規沒有硬性要求,只有建設性意見,就看你與發包方的簽定勞務合同時,雙方的平等自愿地協商。押金是為了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第三人將一定數額的金錢移交債權人占有,在債務人不履行合同時,債權人可以債務人所交押金優先受償。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為另一方遞交實質性的標的物,為保證已交付的標的物能返還,要求另一方交付相當金額的保證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時,以沒收押金作為解決合同的方式,體現保護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法律依據:《建筑法》第二十四條提倡對建筑工程實行總承包,禁止將建筑工程肢解發包。 建筑工程的發包單位可以將建筑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一并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也可以將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的一項或者多項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但是,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單位。第二十五條按照合同約定,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由工程承包單位采購的,發包單位不得指定承包單位購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或者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第二十六條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第二十七條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結構復雜的建筑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 兩個以上不同資質等級的單位實行聯合共同承包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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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實際生活中的工程承包領域,很非常多的個人合伙承包工程情況,工程沒結算就起訴這種情況下實質上是個人合伙協議解除后未經結算的賬務如何處理的問題。首先要看大家共同簽訂的合伙協議對合伙份額、權利義務、債務承擔、終止方式等相關約定,有約定按照約定來處理。對合伙協議終止時的完工工程及剩余物資進行作價分配或者固定證據,待工程結算后進行清算分配,如果對盈虧分配比例未做明確約定,通常按照出資比例確定。第三、司法實踐中法院應當從保護合伙協議糾紛各方當事人合法訴權的角度出發,如合伙人之間對合伙開支、對外債權債務以及盈余虧損情況存在較大爭議,但合伙賬目規范、齊全,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應當及時引導當事人申請委托審計,也可由法院委托審計部門對合伙賬目進行審計,已經受理的案件可先行中止,待清算結束后再恢復審理。通過合伙協議終止后清算先對外償債務后內部分配的原則,可區別各合伙人對內對外應承擔責任的大小,尤其是在對外債務不超過現有資產的前提下,通過先對外償債再內部分配能避免各合伙人內部陷入一些不必要的追償經濟糾紛中,同時也能保障第三人債權得以實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三十五條合伙的債務,由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伙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伙人,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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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是農民工受雇于企事業單位并簽訂一定期間的勞動用工合同,由支付人在發放工資時,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代扣代繳稅款,以其實際收入扣除法定費用后,按5%至45%累進稅率納稅;二是農民工在短期內提供勞動服務,按“次”或按月取得勞務報酬,由支付人按“勞務報酬所得”項目扣繳稅款,月收入或“次”收入低于4000元的,減去800元費用后再按20%稅率納稅,月收入或“次”收入高于4000元的,在扣除收入額20%費用后再按20%稅率納稅(應納稅所得超過20000元的,要實行加成征收);三是農民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而從事個體經營活動,其取得的所得應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適用5%至35%累進稅率納稅;四是農民工因購買彩票中獎所得每次超過一萬元的,按“偶然所得”項目適用20%的比例稅率納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1、工資、薪金所得;2、勞務報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5、經營所得;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7、財產租賃所得;8、財產轉讓所得;9、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1、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2、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3、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第十二條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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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建設工程中的經費就涉及到工程造價。工程造價就是指工程的建設價格,是指為完成一個工程的建設,預期或實際所需的全部費用總和。不過工程造價和合同價是有區別的。工程造價和合同價的區別:工程造價包括工程預算,預算只是工程造價的一部分,預算是按照施工圖所作的工程預算造價,其價格是用的定額中的材料預算價格,和實際的市場價格是有差別的。工程造價的范圍很廣,包括:概算、預算、結算、決算等。合同價指我國對外承包勞務企業開展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對外設計咨詢業務與外商簽約的合同所定金額,其口徑同于合同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 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第七百九十五條 施工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相互協作等條款。第八百零三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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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全責就是你賠。賠償是先用交強險賠,如果沒有人員傷亡的話,交強險的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多出2000的再用商業險賠。《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1、生育的醫療費用;2、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1、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2、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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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國的土地性質有兩種:一種是國有入地,另一種是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出資、抵押和繼承。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則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土地性質分五類:商業用地、綜合用地、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和其他用地。在我國,土地使用權的主體廣泛,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權,成為土地使用權的主體。《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一條 為了改革城鎮國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開發、利用、經營土地,加強土地管理,促進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國家按照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原則,實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制度,但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除外。前款所稱城鎮國有土地是指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屬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簡稱土地)。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土地開發、利用、經營。第四條 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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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農村宅基地翻建面積規定如下:1、1到2人戶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95平方米;2、3人及以上戶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125平方米;3、原址改建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積根據具體地塊的規劃技術要求確定;4、村居民建房建筑占地面積不大于批準建房用地面積的百分之八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