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過戶房產需要提供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簽訂的買賣合同、購房發票、房屋產權證、房屋核檔證明、完稅證明;其他房屋登記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
答公積金的提取時間是:租住其他住房的,一年提取一次;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可辦理按月提取轉賬服務,一年提取十二次;償還住房貸款的,每年次數沒有限制,可以按還貸時間要求提取。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
答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一般適用民法典、仲裁法、民事訴訟法等。發生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雙方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私下進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請第三方加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交由指定機構進行仲裁,仲裁仍未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
答建議咨詢當地發改部門獲得準確信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1、國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3、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4、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答能退。如果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法律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第七百三十條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
答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
答有影響。公司長期不申報,那么公司會因為不公示被拉入異常經營名錄。而公司最終是股東的,股東的信用度會受到影響。這是最經常出現的情形。而相關的管理條例規定:公司成立后無故不經營或者無故中斷經營超過6個月,公司登記管理機關應該吊銷其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六十七條 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
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高消費限制的對象是失信被執行人,如果法人企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股東是有可能被限制高消費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準許。被限制高消費的主體為: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轉讓股權或股份的,看是否是實際控制人,被轉讓的股權或股份是否被凍結或存在質押。
-
答1、外出務工、經商人員。2、在大中專院校就讀而將戶口遷出,其父母仍以集體經濟組織的基本生產資料為經濟生活保障,應當認定其分配資格。3、因婚姻關系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之間流動的人員。4、已嫁入的婦女,戶口已遷入,應查明其娘家所在地是否已收回其責任田,如未收回,其作為農民的合法權益未被侵犯,不應當認定其分配資格。5、新出生人口的待遇問題。因其未辦好戶口手續或雖然已辦好戶口手續但未分得責任田而決定不分配的。6、超生子女。7、服兵役、兩勞人員。8、回鄉退養人員。9、為了分配土地補償費,以不正當手段遷入戶口,不應當認定其分配資格。10、為了成就某種便利條件而將戶口遷入,不應當認定其分配資格。《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民主議定程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
答房屋所有人將房屋抵押后,房屋的所有權仍歸原所有權人,他人無權將房屋出售。為了保護抵押權人的利益,對房屋所有權人出售抵押的房屋做了一定的限制:抵押期間,房屋所有人轉讓房屋,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房屋買受人房屋已經抵押的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