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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這種計算方式是不正確的,違反法律規定所保護的最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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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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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照通常的仲裁法理論,仲裁庭的權力來源于當事人的授權,并受國家法院和立法的影響。在合意仲裁中,仲裁庭的權力和能力來自當事人的協議;事實上除此之外不能來自其他來源。而國家立法及國家法院一般從消極的角度限制仲裁庭管轄權,例如對勞動爭議的限制。因此,仲裁庭有義務謹慎遵守當事人的授權范圍,而不應當超越當事人的授權;同時仲裁庭也應注意不應當違反能夠影響裁決效力與執行的國家立法和法院的一般觀點。因此管轄權異議指的就是當事人對仲裁庭超越當事人約定的仲裁條款的授權以及國家立法授權范圍進行仲裁所提出的異議。《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三條 下列糾紛不能仲裁:1、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2、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第六條 仲裁委員會應當由當事人協議選定。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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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單位應為職工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的部分由單位從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職工入職一定要與單位簽訂合同,一旦發生了糾紛,合同可以作為職工與單位形成勞動關系的憑證,按照《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相關法律,只要存在勞動關系,企業就應該為員工辦理社保。對于職工入職沒有簽訂合同的,職工可以將歷年的工資條、蓋了章的證明、工作服裝等各種可以證明與單位有勞動關系的材料,保存下來。一旦單位不給辦理社保,可以前往企業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構,提出仲裁。所在地勞動部門將會出具仲裁意見,職工可以根據仲裁意見,向企業提出補辦、新辦社保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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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醫保存折中的錢是按照繳費基數相應比例計算得出其中1、職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劃入個人賬戶2、用人單位按全部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9%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一部分按照下列標準劃入個人帳戶:1、不滿35周歲的職工按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0.8%劃入個人帳戶;2、35周歲以上不滿45周歲的職工按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1%劃入個人帳戶;3、45周歲以上的職工按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2%劃入個人帳戶;4、不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按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3%劃入個人帳戶;5、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按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8%劃入個人帳戶。3、以活期利息計。在職職工在35歲前,每個月個人賬戶增加上年月平均工資的2.8%,35-45歲是3%,45歲以上為4%。另外還計以活期利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