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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姻法》第十七條在對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作出明確規定后指出“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包含了兩個方面的內容:第一,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只要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夫妻雙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第二,在夫妻離婚時,只要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但這絕不意味著平均分配,那么,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應依據什么進行呢?具體說來,夫妻離婚財產分配原則:如果雙方能夠協議的情況下就由協議去決定,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有協議的依協議。如果沒有協議,就要按照法定的分割原則,法定的分割原則包括:(一)男女平等的原則;(二)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三)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四)照顧付出較多方的原則;(五)要不侵害國家及第三人的財產權益的原則。法律依據:《婚姻法》(有效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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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婚姻法》有關規定,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來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成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沒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撫養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也是可以用財物來折抵孩子撫養費的。但是實踐中,由于撫養費和房產問題屬于兩個法律關系,不能折抵的情況也是比較常見的。法律依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九條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第十六條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三)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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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離婚訴訟一般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有特殊情形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的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一般地域管轄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第二十二條特別規定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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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據我國《收養法》的規定,收養證并不是收養關系成立的唯一證件,依法辦理了收養手續的,可以用收養協議等證件辦理戶口登記。《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第三條規定,未辦理收養登記的事實收養無戶口人員,當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請按照規定辦理收養登記,憑申領的《收養登記證》、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1999年4月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決定》施行前,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未辦理收養登記的,當事人可以按照規定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事實收養公證,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尚未辦理戶口登記的,可以憑事實收養公證書、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有效期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第十六條規定:收養關系成立后,公安部門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實施)第一千一百零六條 【被收養人戶口登記】收養關系成立后,公安機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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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出現家庭冷暴力的婚姻要不要繼續,主要看男女雙方的感情是否已經破裂,如果已經破裂無法彌補的,雙方可以離婚結束婚姻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有效期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實施)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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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要看是否符合申請五保的條件。依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第六條的規定,農村的老年人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才可以申請“五保供養”:第一,無勞動能力;第二,沒有生活和經濟來源;第三,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法律依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第六條,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周歲的村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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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申請。房屋租賃雙方或者接受書面委托的另一方向區、縣房地產管理局提出申請,填寫《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申請表》。2、受理。申請人提交材料齊全的,當場受理,并出具“申請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提交材料不齊全的,當場一次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并出具“補正告知單”。3、審查。審查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在《房屋租賃合同》或者《房屋轉租合同》上加蓋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專用章,并出具《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不符合條件的,說明理由,書面告知補正事項。《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簽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房增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第十四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后30日內,持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文件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第十五條 申請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1、書面租賃合同;2、房屋所有權證書;3、當事人的合法證件;4、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還須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還須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權出租的證明。第十六條 房屋租賃申請經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后,頒后《房屋租賃證》。縣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鎮的房屋租賃申請,可由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委托的機構審查,并頒發《房屋租賃證》。第十七條 《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房屋租賃證作為經營場所合法的憑證。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賃證可作為公安部門辦理戶口登記的憑證之一。第十八條 嚴禁偽造、涂改、轉借、轉讓房屋租賃證。遺失房屋租賃證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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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強險條款中沒有規定逃逸為免賠責任,所以可以獲得已投保的交強險賠付交強險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具體是在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以及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交通事故只要有責任,那么賠償金額在強制三責險中的是一樣的,因為強制三責險只分有責和無責。交強險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超出交強險承擔范圍的, 由當事人雙方按責任比例承擔損失。《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二條 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搶救費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書面通知保險公司。搶救受傷人員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費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書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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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情況下極不合理也不合法,但是如果其他贍養義務人同意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條 老年人與配偶有相互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的弟、妹成年后,有負擔能力的,對年老無贍養人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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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去換新的戶口本,原來是農業戶口卻變成了居民戶口并沒有影響,現在換戶口本后農業戶口都變成居民戶口了,原因如下:1、根據國務院2014年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和由此衍生的藍印戶口等戶口類型,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體現戶籍制度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2、不再區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并且目前全國已經有30個省市進行了戶籍改革。3、戶口性質分為:農業戶口(常說農村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常說城市戶口)。戶口本上有注明。戶口類別分為:集體戶和家庭戶。《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