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許可證需要哪些手續?



1、《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2、《機動車注冊登記/轉入申請表》;3、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4、由代理人代辦該業務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5、機動車的來歷憑證原件或者復印件,其中,全國統一的機動車銷售發票、《協助執行通知書》和國家機關出具的調撥證明必須是原件;6、國產機動車的整車出廠合格證明原件,進口機動車的進口憑證原件;7、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副聯原件;8、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憑證副本原件;9、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拓印膜、車輛發動機號碼拓印膜;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的原件或復印件。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六條 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到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取得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后申請注冊登記。但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一)國產機動車出廠后兩年內未申請注冊登記的;(二)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進口后兩年內未申請注冊登記的;(三)申請注冊登記前發生交通事故的。專用校車辦理注冊登記前,應當按照專用校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進行安全技術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