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能判多久?



依據社區矯正條例的規定,緩刑人員是不需要在監獄服刑的,緩刑人員考驗期結束后,應該宣告解除社區矯正,不再執行原判罰。緩刑是刑事處罰的措施之一,緩刑一般是對犯罪情節比較輕的犯罪分子才適用的,緩刑一般執行社區矯正服務,緩刑人員要定期到相關的部門進行報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1、犯罪情節較輕;2、有悔罪表現;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