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拖欠起訴狀怎么寫



一個完整的起訴狀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2)有具體明確的訴訟請求:在索要工程款糾紛中,訴訟請求一般為請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多少元,請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還款的違約金或利息多少元,訴訟費、保全費由被告承擔;
(3)起訴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如雙方的合同關系,包括訂立時間、工程名稱、工程地址、工程價款、付款時間、違約責任等內容的約定;雙方的合同履行情況,包括已完工工程量,是否竣工驗收,應付工程款和實付工程款;催要工程款的情況;
(4)證據和證據來源;
(5)當事人簽名蓋章和簽署日期。
建設工程糾紛案件較為復雜,建議當事人委托專業的律師,由律師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制定訴訟方案,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