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證明交通事故誤工費



如今,交通越來越發達,城市中的車輛越來越多,交通事故也時常發生。發生交通事故后,就會涉及到誤工費的問題。那么,誤工費需要哪些證明呢?
誤工費是指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傷害,耽誤工作而形成的財產損失。誤工損失是一種間接損失,賠償誤工費是對受害人的損害進行法律上的補救。即受害人因受傷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獲得勞動報酬而形成的損失。賠償受害人誤工損失體現了民法侵權法填補受害人的損失原則。
造成誤工損失后,受害人需要提供證明收入狀況的證據,也就是收入證明。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由受害人所在的工作單位出具受傷人員誤工時間的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關于誤工的時間,受害人可申請司法鑒定機構對誤工時間長短進行鑒定,憑鑒定文書確定誤工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
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