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一定要去兵檢嗎?



根據相關規定,兵役登記是對符合服兵役年齡的公民進行的注冊管理,是國家法律規定的一項重要兵役工作制度,目的是掌握適齡公民數質量及分布情況,摸清適齡公民的政治、身體和文化狀況,依法確定應征、免征、緩征、不得征集等結論,并從中選定預征對象,為年度征兵工作做好準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并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