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車沒有年審保險理賠嗎?



“機動車未按規定檢驗”并不一定增加事故風險發生的概率,確定保險公司是否免責,應以保險免責條款的規定為基礎,結合“機動車未按規定檢驗”是否明顯增加了事故風險發生的概率為標準加以衡量。一般而言,應當區分以下情形:(1)如果公安機關在事故發生后經檢測認定車輛發生事故前存在安全隱患,則保險公司可以依據該項免責條款拒賠;(2)如果公安機關在事故發生后經檢驗認定車輛發生事故后并不存在安全隱患,則保險公司仍應承擔賠償責任;(3)如果公安機關在事故發生后未檢測或雖進行檢測但已無法確認事故發生前車輛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的,不利后果應由被保險人即車主一方承擔,保險公司有權拒賠。雖然未年檢車輛并不一定導致保險公司免除保險責任,但仍需提醒廣大車主,為了自身及他人安全,車輛一定要按規定檢驗,同時也能避免發生事故后與保險公司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