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寫到開發商通知交付。需繳納物業費。 但是開發商交付精裝修。整改期間的物業費誰負責?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內容:在維權之前,購房者需要進行一些必要的準備工作,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收集證據材料:購房者可以收集購房合同、付款憑證、開發商延期交付的書面通知、相關協議等證據材料,以便在維權過程中進行舉證,那么,在面對開發商違約延期交付房屋,購房者可以采取哪些維權措施來保障自己合法權益呢,作為普通購房者,面對開發商違約延期交付該怎么維權,而當購房者被告知房屋交付要延期時,無疑會給購房者帶來諸多不便和困擾,比如無法按時入住,需要支付額外的租房費用,還可能會因此產生其他不必要的費用,購房者可以將開發商的延期交付和違約行為向社會公開,引起相關部門和公眾的關注和關心,逼迫開發商承擔相應的責任,(2)咨詢律師或專業人士:購房者可以尋求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的意見,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及訴訟程序等信息,在維權過程中遵循相關的法律流程。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法律分析:開發商出現逾期交付房屋房屋爛尾的情況,購房者首先應該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3、爛尾樓開發商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很少,所以一般不能立案,爛尾樓開發商要坐牢嗎1、開發商爛尾樓在法律上的處理是開發商屬于違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遲遲不交房爛尾樓公安局能立案嗎公安局1、報警沒有用,屬于民事案件,公安局沒有法律依據來受理,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來裁決執行,斷供會影響征信從法律層面來說,購房者在買房時和銀行簽訂的是借款合同,雙方只存在借貸關系,與買房是否賠錢或者爛尾沒有任何關系。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廣東省高級法院14日披露,深圳四投資客因被廣告誤導后協商不成,怒告開發商要求返還雙倍定金。經東莞市第三法院審理,判開發商返還4人定金各5000元,四人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近日二審維持了原判。事后,劉小姐便和其余三名投資客把這間工貿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劉小姐等四人選定鋪位交付定金目的是為了簽訂主合同。因此,一審判決工貿公司應返還劉某等四人已付的定金款項各5000元,共計20000元。那么商鋪廣告引爭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當業主遇到開發商或賣方出現延期交房的情況后,如果開發商或賣方經法院催告后在3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除非雙方另有約定,5、延期交房違約金的標準如下:沒有按照規定時間交樓而需要補償的錢是從交房截止日的第二日開始計算的,違約的金額從買房款的萬分之3到萬分之5不等,6、逾期交房違約金一般在1%-1‰之間,違約金按房價款的總額計算,消費者沒有損失不能成為開發商免責理由,開發商違約賠償標準是什么1、開發商違約的賠償的標準如果是開發商逾期交房的情況,可以按照逾期交付的時間進行計算,或者具備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利息參照規定的金融機構的利息計算,3、房屋延期交房違約金賠償標準如下:每延期一天,違約金按照合同總價的0.1%計算,已約定延期交房違約金。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開發商遲延辦證應當承擔的責任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的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主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支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那么開發商遲延辦證應當承擔的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只要開發商應盡辦證義務而未盡,開發商即應承擔違約責任,但對政府行政行為等所造成的原因,卻不能一概認定為是開發商的原因,由開發商承擔責任。由于權屬登記相關法律規定滯后,政府相關權屬登記管理制度長期相對不規范,造成提供了相關資料,卻因政府行政行為至使辦理房產證的時間過長。當買受人存在不按約交付房款、拒不履行相應辦證義務時,根據合同法關于不安抗辯權及同時履行抗辯權行使等之規定,開發商逾期辦證具有相應的免責事由。那么出賣人(開發商)的原因至使買受人不能按期辦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律師提醒: 1、如合同沒有辦證期限約定,辦證期限為90日內,預售房屋從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算,現售房屋從合同訂立之日起算; 2、如合同沒有約定逾期多久可以解約,購房者只有在開發商逾期辦證超過一年方可解約; 3、如合同沒有約定解約權的行使期限,法定期限為一年,自解除權發生之日起計算,逾期不行使的,解約權消滅; 4、如合同沒有約定逾期辦證違約金,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5、開發商是否應承擔逾期辦證法律責任,視逾期原因而定,只有因開發商自身原因導致所售房屋在約定或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未能辦理房地產證時才承擔法律責任。那么開發商逾期辦證的法律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國家稅務總局5月21日公布了《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產品完工條件確認問題的通知》,通知指出,房地產企業開發的項目開始辦理房屋交付或已開始實際投入使用時,應視為開發產品完工,并按規定及時結算企業所得稅。稅務專家認為,《通知》出臺意在堵塞房地產開發企業逃避所得稅的漏洞。此通知一出,即刻在各界引發猜想。“房企被施壓的情況下,開發商很有可能趕緊將房子賣掉,把應繳的企業所得稅‘還給’政府”,他分析道。國稅總局發布的這一《通知》,以更明確的條件,使得企業所得稅征收過程中的漏洞得以堵住”,江映輝認為。那么開發項目交付,就要交所得稅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6月13日,一起400多戶業主起訴開發商延期辦理三證,要求支付違約金的官司在杭州市區某人民法院開打。按當初的購房合同規定,開發商華元房產應在交付后90天內辦理三證。三證延期辦理后,李先生等業主要求開發商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開發商華元房產表示,這使其無法辦理出城市排水許可證,從而拿不到相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房管部門就無法受理辦產權證。他表示,辦證延期是由于整個丁橋地區的市政配套建設造成的,責任不應由開發商來承擔。那么房產證拖延三個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雙方還在合同中約定:雙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條件時按規定共同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并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王女士認為被告逾期交房并未能按期辦理房屋權屬證書,應承擔違約責任。被告首元公司認為,王女士遲遲不補交實測面積與暫定面積的差價款,使得雙方不能共同去辦理房屋權屬證書,責任在原告,所以只同意賠償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法院審理認為,首元公司未按照合同的約定于2001年6月30日向王女士交付其購買的房屋,理應承擔違約責任。關于辦理房屋權屬證書的違約責任問題,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釋規定,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那么逾期辦理產權證開發商賠十五萬元。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開發商什么時候給業主辦房產證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如果商品房買賣雙方未約定辦證期限,開發商應在以下期限內履行辦證義務: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那么開發商什么時候給業主辦房產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以上兩條,分別規定了開發商沒有如約交付房屋和造成購房者沒有按期取得房產證時的違約責任。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司法解釋并沒有規定在開發商沒有按期辦出大產證時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因此,購房者就此主張違約責任時,應當在事前簽約時就此約定違約金。業主雖然沒有因為開發商逾期履約而要求解除買房合同,卻訴諸法院要求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近日,上海一中院對這起業主拿著預售合同向開發商主張違約金的案件作出二審判決,判令開發商在承擔遲延交房違約責任之余仍需承擔遲延辦理產證的違約金。王女士認為,房產公司未能如約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已構成違約。那么開發商延期交房并延期辦證,是否需要承擔雙份違約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開發商拖延辦理房產證,怎么處理。在這個問題上購房者應該特別注意一下:首先,關于房屋預售合同中交付房產證的時間,如果有明確約定,那么便應該按照約定施行;如果沒有明確約定,那么一般來說,應該是自交房后90天內,開發商就必須將房產證交予購房者。其次,如果在規定時間內,購房者沒有拿到房產證,也應該及時尋求法律的幫助。現在有不少的購房者拖了幾年后才來要求對房產商延期辦理房產證的問題提起訴訟,可這個時間大多比較長,不少已經過了訴訟時效期,如此一來,業主的權益就無法得到有效保障。那么開發商拖延辦理房產證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楊先生當即要求開發商立即整改,整改完畢才能收房。但在超過交房期限三月后,開發商仍未將房屋存在的質量問題解決,故楊先生要求與開發商解除曾經簽訂的《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因此,開發商拒絕解除合同,并稱如果楊先生堅持單方面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其次,在這里還要指出的是,開發商認為楊先生的房屋的質量問題他們需要承擔的是保修責任,這一觀點是錯誤的。律師提醒現下是一個買房熱的時期,開發商在交付房屋之前應該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合同自覺履行自己的義務,避免他人損失的同時也避免企業的損失。那么質量瑕疵開發商應按合同履行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開發商違約延辦產權證承擔違約責任商品房買賣法律關系中,購房者在房屋交接后,雖然擁有了房屋使用權,但房屋的所有權并不隨著房屋的交接而轉移,房屋開發商在產權登記以前對房屋仍擁有所有權。張女士向開發商購買的是期房,如合同中未約定辦理房產權屬證書的期限,開發商應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證書,如逾期,張女士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向開發商提出索賠請求,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么開發商違約延辦產權證承擔違約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第三期《百萬律師教練班》的經典語錄: 01客戶,是我的核心資產;高效解決問題,是我的基本能力;常常幫助、總是安慰、終身學習;讓客戶因為而安心。 02管理不分工,到頭一場空;分工分到位,事半又功倍。想解決分工問題,先解決認知問題。 03只有不斷提升認知,才能真正實現財富增長。 04律師的知識/管理結構不改變,不可能有很大的增長空間。 05企業的不同階段,“老板們”關心的重點話題也不同,只懂法律,遠遠滿足不了企業的需求。 06一個優秀的律師,一定是一個“認知”不斷升級、與時俱進的律師。 07做好口碑,是所有優秀律師的必然選擇;做好口碑,是所有優秀企業的發展秘密。 08在封閉的市場里,律師只會搞關系;在競爭的市場里,律師必然做口碑。 09新人“死于”常識,老人“死于”經驗。 10律師的價值無法用金錢衡量,律師費沒有貴不貴,只有值不值。 11一切的改變源自“起心動念”。 12口碑不是附加值,口碑就是價值本身。 13能和客戶“共情”,才能提供“情緒價值”。 14客戶的良好體驗在于:快速行動、及時感知。 15想明白兩句話就可以解決業績低迷的問題:一是我的客戶是誰的客戶?二是誰的客戶是我的客戶? 16律師是要“案源增長”還是“收入增長”?以客戶為中心去思考,一切豁然開朗。 17沒有銷轉團隊,所有線索都是白費;沒有交付團隊,所有銷轉都是白費;沒有口碑意識,所有客戶都是路過。 以上內容由李德先生歸納并共享!
國外有拖欠工程款的情況嗎?國外的建筑公司會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資嗎?這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問題啊。首先我們來看看加拿大啊,加拿大的建筑企業在開商簽訂合同的時候呢,就一定會約定預付款,并且呀,按照工程進度有進度款,在這個過程當中,如果說開發商沒有簽支付進度款,那么施工企業一定會馬上停工止損,我的天吶,并且呢,法律規定最后的尾款不能超過工程總款的10%,如果最后的尾款收不到,那施工單位啊,還可以向法院申請提出在這個物業上設定一個叫做建筑的債權,那么在這個債權沒有消除的情況下,這個物業呢,是不能夠交易的,不可能,絕對不可能,美國呢,是有很健全的建筑法律體系的,并且呢,老百姓的法律普及意識呢,都是非常的高,首先呢,美國的工會會保障工人的權益,只要不付款就會妥妥的舉行罷工,第2個呢。
法律規定,你如果說拖欠了工人的工資,企業呢,就一定會上黑名單,一旦企業的名譽受損以后啊,你根本就招不到人啊。第3點呢,國外對于拖欠工人工資的處罰的力度那是相當的大啊,重罰之下甚至可能讓企業破產。第4,在美國啊,它是持槍自由的一個國家,就是拖欠工人工資,那工人是不會用自己跳樓來威脅你的,他只會來找你,這個時候呢,你就要看你為了這個錢夠不夠命硬了啊。所以你看到這些你有什么想法呢?歡迎在評論區討論留言關注西主任,有事不求人。
國外有拖欠工程款的情況嗎?國外的建筑公司會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資嗎?這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問題啊。首先我們來看看加拿大啊,加拿大的建筑企業在開發商簽訂合同的時候呢,就一定會約定預付款,并且呀,按照工程進度有進度款,在這個過程當中,如果說開發商沒有簽支付進度款,那么施工企業一定會馬上停工止損,我的天吶,并且呢,法律規定最后的尾款不能超過工程總款的10%,如果最后的尾款收不到,那施工單位啊,還可以向法院申請提出在這個物業上設定一個叫做建筑的債權,那么在這個債權沒有消除的情況下,這個物業呢,是不能夠交易的,不可能,絕對不可能,美國呢,是有很健全的建筑法律體系的,并且呢,老百姓的法律普及意識呢,都是非常的高,首先呢,美國的工會會保障工人的權益,只要不付款就會妥妥的舉行罷工,第2個呢。
法律規定,你如果說拖欠了工人的工資,企業呢,就一定會上黑名單,一旦企業的名譽受損以后啊,你根本就招不到人啊。第3點呢,國外對于拖欠工人工資的處罰的力度那是相當的大啊,重罰之下甚至可能讓企業破產。第4,在美國啊,它是持槍自由的一個國家,就是拖欠工人工資,那工人是不會用自己跳樓來威脅你的,他只會來找你,這個時候呢,你就要看你為了這個錢夠不夠命硬了啊。所以你看到這些你有什么想法呢?歡迎在評論區討論留言關注西主任,有事不求人。
近兩年全國建筑市場不景氣,發包人也面臨著巨大資金壓力。然而有的發包人雖然無力支付工程款,但其公司的股東卻各各富得流油。那面對這樣的情況我們該如何討要工程款呢?今天我就來給大家支幾招,認真看。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違法分包和非法轉包造成的,實際施工人在起訴發包人時應當同時將業主(包括開發商、政府、項目所有人)列為共同被告。這樣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幾率。 2、通過專業的建設工程律師盡快取得法院生效判決。很多施工人被拖欠工程款時,往往存在觀望和僥幸心理,期待著發包人能良心發現,因此錯過了最好的訴訟時機。如果沒有法院的生效判決,任何強制措施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3、就建設工程主張優先受償。依法施工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內主張就涉案工程優先受償,而不專業的律師往往不知道或者不會合理使用此條法律規定。 4、在執行過程中,申請查封被執行人財產的主要手段是賬戶查封,很多發包人賬戶中雖然沒錢,但該賬戶如果不能使用對其影響巨大,因此其在賬戶被封后往往會積極解決欠款問題。 但如果經法院調查確定發包人無執行能力,大部分施工人(包括律師)就不再繼續處理或者不知道如何處理了,其實此時我們可以因發包人的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而申請發包人公司破產,在清算過程中查找股東有無違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經查實可依法向股東主張權利。同時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限制高消費等措施,進而實現取得工程款的目的。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承接的惠民工程經濟適用房項目,原開發商資金緊張導致車庫和底商爛尾,我方當事人承接項目后順利驗收完工,對方卻不按約支付工程款 律師介入后,在法院的主持下組織雙方當事人現場勘驗對賬,最終調解成功回500余萬工程款并獲得優先受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