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對我電話號碼騷擾,在網上發布我的各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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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如果對方借錢而我們處于信任或者其他原因只從微信轉賬過去并不會要求對方寫借條但是常常會有收不回來的情況我們又不知道對方身份證信息有的知道家庭住址的還好一點然而事實是很多人就只有一個手機號、微信號。那像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辦呢能起訴嗎首先可以很明確地說如果僅僅知道一個手機號、微信號法院是不會受理的因為你沒有“明確”的被告有人可能會說我知道他叫什么。那只有手機號、微信號就沒用了嗎也不是的可以委托律師律師準備好起訴材料后先去法院申請調查令法院一般會出具。但是只知道一個人的電話號碼是否可以查詢對方的身份信息進而起訴對方呢那就不行了。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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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遇到他人欠錢不還、電話關機、微信拉黑、玩失蹤的問題,債權人要保管好欠款欠條、借款借據等證據,搜集對方其他重要的信息,比如常住地址、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等,及時在訴訟時效內向法院起訴處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條【費用、利息和主債務的抵充順序】債務人在履行主債務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下列順序履行:(一)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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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是我國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為受理群眾交通事故報警第一百九十五條 贈與義務的免除電話,指揮調度警員處理各種報警、求助、同時受理群眾對交通管理和交通民警執法問題的舉報、投訴、查詢等而第二百八十八條 定義設的部門。該部門是公安交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2第四十五條 附條件的合同2號碼。那么交通事故的報警電話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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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一、工程款拖欠打什么電話最管用的相關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規定,發包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承包方工程款項,3)律師協會維權熱線:如果發包方拖欠工程款項的情況較為嚴重,且承包方已經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問題,可以考慮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二、工程款拖欠打什么電話最管用針對工程款拖欠問題,以下幾個電話號碼可供承包方選擇:1)12315消費者投訴熱線:如果發包方為個人或小微企業,承包方可以撥打12315消費者投訴熱線,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介入調解。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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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網友借錢不還怎么辦可以去搜集點能證明他欠你錢的證據,比如你們通電話的錄音,或者你們通過聊天紀錄可以截圖保存起來。《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那么網友借錢不還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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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綜上所述,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需要冷靜處理,保護自己的安全和健康,同時及時撥打急救電話、***電話、車險公司電話以及當地消費者協會電話等電話號碼,以便爭取最大的維權和賠償利益,在撥打車險公司電話時,你需要說明事故發生的詳細情況、車輛被損壞的部位和程度、自己以及對方的保險情況等,以便保險公司能夠在第一時間處理你的索賠請求,同時,在撥打***電話時,你需要詳細說明事故發生地點、時間和事故經過等相關信息,面對突如其來的事故,我們需要冷靜處理,第一時間保護自己的安全,同時及時撥打相關電話求助,除了急救電話和***電話外,當你遇到交通事故時,最好能夠及時撥打車險公司的電話,溝通車險理賠問題,首先,如果你在事故中受傷了,需要立即撥打急救電話。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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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網友提問案情我在蘇州工作前天夜里我把車停在路邊人行道上昨天早晨4點多我去開車發現車體被人為嚴重砸毀所有玻璃全碎個輪胎被扎車身嚴重損壞。今天我們專門就此事詢問了別人聽說可以理賠這種情況賠70于是我們趕緊聯系保險公司定損但是車已經快修好了只剩下少部分需要噴漆以及安裝玻璃因此這時保險公司以未定損先維修為由表示拒賠然后我們聯系民警開具了證明同時民警表示如果保險公司需要可以提供當時的現場照片所以保險公司只好在4S店拍照后離開后來我們又打電話咨詢定損及賠償事宜這時保險公司又說因為我們沒有在現場報案表示拒賠現在修車據估計費用在4000左右。那么網友提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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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簽訂民間借貸合同的時候,雙方一般都會留有電話號碼作為聯系方式。因此,當履行債務的期限到來的時候,債權人一般都會給對方打個電話討債。但是,有的債務人為了躲債而拒接電話,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辦?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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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六、當事人或代理律師提交的證件和材料不齊全或者案件不屬于人民法院管轄范圍、不符合立案條件、查詢信息超出起訴范圍、被查詢人姓名與身份證號碼不匹配等不符合查詢條件的,管轄法院不予協助查詢,并及時回復當事人或代理律師,二、原告或代理律師不能提供被告具體住所信息的,可以在起訴時,一并向有案件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協助查詢,活動,一定程度上緩解民事訴訟原告因不能提供被告住所信息導致無法起訴的難題,現就全省法院為原告或代理律師提供被告住所信息查詢服務事宜通知如下:一、原告提供的被告姓名、住所等信息具體明確,足以與他人相區別,是民事訴訟法規定&ldquo。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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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個人攜帶身份證、公積金卡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在網上用身份證帳號查詢住房公積金金額:1、登入當地公積金中心網站;2、選擇登入方式。登入方式選擇“身份證號”登入,輸入身份證號碼后,如有密碼一般網站會有提示,若無提示一般默認為六個0或者六個1;3、進入個人賬戶后,點擊公積金明細查詢即可看到卡上金額。那么寧波住房公積金咨詢電話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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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條 【費用、利息和主債務的抵充順序】債務人在履行主債務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下列順序履行:(一)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遇到他人欠錢不還、電話關機、微信拉黑、玩失蹤的問題,債權人要保管好欠款欠條、借款借據等證據,搜集對方其他重要的信息,比如常住地址、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等,及時在訴訟時效內向法院起訴處理。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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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是我國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為受理群眾交通事故報警電話,指揮調度警員處理各種報警、求助、同時受理群眾對因標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從物。交通第一百六十二條 多交標的物的處理管理和交通民警執法問題第二百五十五條 承攬人提供材料的義務的舉報、投訴、查詢等而設的部門。該部門是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指揮中心的主要組成部分。群眾只要用電話撥打“122”即可免費接通122臺電話。說明第四條 合同自由原則事故的發生地點、時間、車型、車牌號碼、事故起因、有無發生火災或爆炸、有無人員傷亡、是否已造成交通堵塞等。那么交通事故報警電話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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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需電話咨詢勞動仲裁相關事宜,請撥打當地12333勞動保障維權熱線咨詢,或者撥打當地114進行號碼查詢。當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有權申請仲裁、或者向有關部門投訴,具體采取哪種方式還是兩種方式并用效果較好,要看爭議的具體內容。勞動監察屬于行政執法,在勞動監察過程中,勞動監督機關一經作出處理決定,立即發生法律效力,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執行。有關當事人不服處理決定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在申請復議或行政訴訟期間,不影響決定的執行。那么勞動仲裁電話是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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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追討律師號碼可以上上海追債網查詢上海追債網上有很多律師的真實信息和咨詢電話,如果追債人需要找律師,尋求法律途徑去要債,是完全可以在上海追債網上找到靠譜的律師的,這個網站上的律師不止一兩個,有很多資深的法律援助方面的律師和法律顧問,可以提供法律服務。雖然不同的平臺是可以找到債務追討律師號碼,但是有些號碼的來源是不真實的,所以要避免上當還是應該到專門的上海追債網上找律師號碼,這樣就可以避免上當受騙,而且還可以咨詢到準確的追債方面的法律專業知識。那么債務追討律師號碼哪里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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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付款到別人的賬號能否要求不當得利返還能要求不當得利返還網友提問:本人不久前網上購物,以充話費的方式支付1200元貨款,在充值過程中由于疏忽,將花費充到了韓某的手機戶頭上。后來多次聯系對方要求返還未果。該法律條款中包含了構成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成立的四項基本要件,即一方獲利;一方受損;獲利無法律上原因;獲利與受損之間存在因果關系。這四項要件,是不當得利是否成立的基本標準,也是確立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的基本法律事實。你誤將1200元話費充至另一用戶韓先生使用的電話號碼賬戶中,韓先生取得該不當利益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應予返還。那么付款到別人的賬號能否要求不當得利返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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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以戀愛的名義借錢千萬注意!別被騙財又騙色!有人說“你的寬容就是對方放縱的理由”,上次的借款還沒有還一分錢,隨后,一次又一次的借錢理由向小麗撲面而來,微信支付、支付寶轉賬等多筆記錄,合計有20多萬元。為了所謂的“面子”,小麗內心也很掙扎,但還是不得不借給小李錢,但每每提及還錢的時間,小李都是一堆借口,“過幾天就還給你、生意賺錢了肯定還你、等我出差回來就還錢......” 這些搪塞的理由小麗都聽了無數遍,碰到小李這種近似耍無賴的行為,她雖然氣急敗壞,但也是無計可施。頻繁的爭吵和小李的言而無信,讓小麗失望透頂,兩人的感情也逐漸走向分手的邊緣。 有一天下班后,小麗給小李發微信,忽然發現信息發不過去,顯示自己已不是對方好友!小麗心里咯噔一下,她頓時感覺不妙,趕緊撥打了電話,那頭卻傳來“您撥打的電話無法接通......”的聲音。 這時,小麗頓時原地慌亂,那個曾經口口聲聲說要陪伴自己一輩子的人,居然借完錢就“失蹤了”!自己難道真的是被騙了嗎?她感到沮喪和絕望,覺得自己陷入了一個無法解脫的困境,這事也不敢向父母和朋友訴說,只有獨自默默忍受。 電話打了半個月,仍然是無法接通。小麗感到非常無助,內心痛苦至極,一方面覺得自己感情受騙,另一方面她不知道如何才能要回自己辛辛苦苦賺來的錢。 難道這借出去的20萬元真的要打水漂?怎么才能找到對方要回錢呢?在痛苦的掙扎中,小麗沒有放棄,她決定尋求法律的幫助,隨后委托北京天用律所幫助要回借款。 天用律所專案組核實事實、分析案情后,出具了“以訴促調”的解決方案,并立即開展行動。本案是一起因分手而引起的借貸糾紛,雖然對方給打了欠條,但一直拖延支付借款。天用律師以聯系到對方父親作為突破口,僅用3個月,成功和解、案結事了,幫助當事人成功收回欠款! 當事人對天用律所專業實力和高效辦案非常認可,贈送了錦旗表達感謝!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欠工程款耍賴不給怎么辦 1、通過電話和函件催收。經常給施工方公司去個電話,詢問工程款進度,并且注意做好錄音工作,防止對方鉆法律空子,提前保留 證據 ,有備無患。必要時通過掛號信的方法給對方公司發催收函并留底,以阻斷時效。 2、親自到對方公司上門催收。 如果電話和函件效果不理想,就應該經常去對方公司上門催收,可能剛好哪天碰到老板心情好大筆一揮給你簽字結款也是有可能的,所以應該積極主動上門。 3、 委托律師代為催收。 如果自己手段方法不湊效或者精力有限,可以委托專業 律師 處理,他們會用他們所學的專業知道幫你排憂解難。 4、委托正規合法的催債公司催收。 除了律師,現在也有一些靠專門收債的公司,不過找這種公司要注意找正規的公司,對其催收手段也應了解,如果是非法手段則不能委托。 5、向法院提起訴訟 ,提供擔保凍結對方資產。 如果協商、催收函等各種方法都試過仍不湊效的情況,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想掌握主動權,最好是提供相應的擔保請求法院凍結對方相應的資產,以免贏了官司輸了錢。
第一,確定管轄法院。起訴前要確定的首要問題是向哪個法院起訴,民間借貸糾紛中原告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都較遠,可以引用《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十八條之規定,因雙方對于履行地點約定不明確,而爭議標的.為被告給付貨幣(即還款),那么接受貨幣一方即原告(收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為原告起訴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起草《民事起訴狀》。民事起訴狀主要包含以下內容:(1)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戶籍所在地、聯系方式等;(2)訴訟請求,寫明訴訟請求中的具體金額及其性質,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律師費等;(3)事實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被告之間的關系、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時間、借款的細節和過程、被告還款情況、原告催款情況。 第三,準備證據材料,制作證據清單。民間借貸糾紛一般需提供《借條》、《律師函》、轉賬記錄、微信或短信聊天記錄、催款記錄等能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事實的證據,證據要盡可能完整地還原借款過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還款等情況。 第四,立案流程。立案時建議先電話咨詢當地法院立案庭,因為現在各地開始推行網上立案,如果需網上立案的,根據當地法院指引操作。前往法院立案庭遞交材料,需提供原被告雙方的主體信息材料:1、原告身份材料:原告是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原告是公司、企業等法人需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需加蓋公司公章)。2、被告身份材料:被告是自然人需提交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信息或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等戶籍證明;被告是公司、企業等法人需提交其企業工商登記信息(可登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自行打印)。如果只有對方身份證號碼和姓名,沒有身份證復印件的,可以帶齊案件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開具《補充材料證明》,再前往當地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查詢對方的身份信息(若只有對方微信號、支付寶賬號等信息,沒有對方身份證號碼的,則需委托律師代理,由代理律師向法院申請律師調查令,前往騰訊公司或支付寶公司調取對方賬號的實名認證信息,用于起訴)。起訴狀和證據材料都是一式兩份遞交給法院,若被告為多人的,則每增加一名被告,應再提供一份起訴狀及證據材料副本,法院受理后,便會出具《案件受理通知書》。
??妻子在車上安裝定位,侵犯的是丈夫的隱私權還是個人信息利益? 丈夫在本案一審主張其隱私權以及個人信息利益受到侵犯,一審法院認定妻子侵犯的是丈夫的隱私權,妻子上訴對此予以否認。本院認為: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隱私權是自然人所享有的重要的人格權利。而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 ??因個人信息之“信息”范圍涵蓋的多樣性,其不可避免的與隱私權中的私密信息發生交叉重合。但盡管如此,也不可將隱私權中私密信息保護與個人信息保護同等看待。 ??個人信息側重保護自然人的信息決定自由,只有經過自然人同意以及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時,他人方可以依法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自然人的個人信息。 ??而隱私權側重于保護信息的內容,即未經他人同意,不得以拍攝、窺探、公開等方法獲取自然人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信息,或干擾他人的私生活安寧。 ??可見,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存在著細微的差別。在具體案件中,應該結合加害人的主觀目的、手段方法等綜合判定。 本案中,依據現有的證據顯示,妻子主張其于2020年9月17日在丈夫名下雪佛蘭牌轎車(車牌號:京xx)排氣管后面安裝定位器,目的在于隨時知曉車輛位置。妻子與丈夫屬于夫妻關系,通常情況下,如果安裝定位器用于車輛安全保護,大可不必向相對方予以隱瞞。 由于妻子對其行為無法作出合乎常理的解釋,因此,合理的分析就是,其安裝定位器目的在于探知丈夫的行蹤信息等。 ????但是,如果行為人收集他人的行蹤信息不在于獲取相關數據,而是為了窺探該行蹤信息背后所隱含他人的私生活秘密,由此就進入了隱私權的保護范圍。 從庭審中可以得知,妻子與丈夫的夫妻關系已出現裂痕,亦進行了婚姻訴訟。聯系到本案,在無其他合理解釋時,認定妻子通過安裝定位器獲取他人隱私的主觀目的這一事實具有高度可能性。 ????因此,妻子所侵犯客體是丈夫的隱私,而非個人信息,即以“跟蹤”的方法對丈夫私生活安寧和私密活動進行“窺探”,一審法院對此認定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