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權侵權,被惡意取外號,被造謠,辱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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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發曖昧短信致人離婚屬侵權嗎不屬于侵權行為。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規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第一百二十條債權責任的承擔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而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責任應當根據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行為人行為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來認定。書面或口頭侮辱誹謗他人損害他人名譽的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如果實際沒有曖昧關系卻公開給別人說兩人之間存在曖昧關系用曖昧短信證明就屬于侵犯名譽權。那么發曖昧短信致人離婚屬侵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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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交通事故精神平賠償,具體的標準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 損害賠償責任 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車禍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2023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2022:精神賠償解釋分為三種,造成死亡的、造成殘疾的以及侵害人身,當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尊嚴權和人身自由權受到非法侵犯時,對嚴重精神損害,可以依法要求精神損害賠償,賠償金額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五個層次,2萬元和1萬元。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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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據統計,解決債權債務糾紛時扣車,解決債權債務糾紛時扣押的車輛有各種汽車。實施侵權的債權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賠償由于扣車給他人造成的損失。為了追索債務、債權人私自扣人、扣錢、扣物、扣貨是非法行為,行騙行搶,行賄受賄、打人傷人、暴力脅迫、毀人財物也是非法行為,非法以其它方式威脅他人身體健康,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侵害他人名譽、肖像權、監護權、著作權、發明權等以及侵害第三者的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都是我國法律所不容許的,當事人必須承擔法律責任。那么怎樣解決債權債務糾紛是合法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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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盜用別人信息借錢如何處罰冒用他人名義屬于民事侵權行為,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侵害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等人身、財產權益。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第十八條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所列行為之一,從事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那么盜用別人信息借錢如何處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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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先刑后民重大交通事故中先刑事后民事還是先民事后刑事沒有具體的規定。受害人和肇事者協商不成立即起訴申請法院查封肇事者的財產主張侵權賠償。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那么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先刑后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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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丈夫性功能受損害,妻子可以向其索要精神賠償嗎丈夫性功能因為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損害,妻子可以向加害人索要精神賠償。這樣的案例不少,法院絕大多數都是支持的。需要由法官自由裁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二)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三)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那么丈夫性功能受損害,妻子可以向其索要精神賠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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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侵犯肖像權一般怎么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侵犯肖像權不屬于刑法調整范圍,不需要判刑。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責任承擔方式主要是民事責任方式。侵權人拒不停止侵權的,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訴處理。情節嚴重構成侮辱罪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侵犯公民肖像權屬于一般侵權行為,不構成犯罪,所以不會判刑。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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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名譽權被侵權當事人可以先協商賠償問題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責任。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后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第一百一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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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損害賠償起訴狀范文離婚損害賠償起訴狀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職業,住址。訴訟請求:1、要求被告賠償原告損失元。若是人身傷害的,應寫明受侵害的時間、地點、起因、經過,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就醫情況等,作過法醫鑒定的也應寫明結論。若是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應寫明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后果和影響。那么離婚損害賠償起訴狀2022最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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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財產侵權有誤工費嗎侵犯財產權一般沒有誤工費,但是如果是侵犯具有特定紀念意義的物件時,可以給予精神損害賠償。法律規定《侵權責任法》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第三條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第十九條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那么財產侵權有誤工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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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侵害他人權益之不當得利,對受害人而言,可以發生侵權賠償請求權和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的競合。但是,如果不法行為人使用他人的財產,僅造成對財產的損害,而并沒有使自己獲取利益,則行為人僅應負侵權損害賠償責任,而不應負不當得利返還的責任。同時,由于不法行為人往往會從侵害他人的知識產品中獲取一定的經濟利益,而此種利益的獲得沒有法律根據,行為人亦應負返還不當得利的責任。(四)侵害人身權未經他人同意,擅自用其姓名、肖像獲得利益,欠缺法律上的原因,成立不當得利。那么侵權與不當得利的競合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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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肖像權侵權的構成條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 對肖像的使用需要獲得被拍攝者的同意,如果未經被拍攝者同意使用肖像,就構成了侵權,總之,肖像權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人格權利,肖像權的侵權行為會給被侵權人造成損失,因此在使用肖像時,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獲得被拍攝者的同意,尊重被拍攝者的權益,如果未經被拍攝者同意使用肖像進行商業用途,就構成了侵權,如果使用肖像有損被拍攝者的名譽、尊嚴等權益,就構成了侵權,如果使用肖像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就構成了侵權。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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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法典》的人格權編用專門的一章規定了肖像權的內容 其中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在現行法律中我們是禁止以盈利為目的,擅自使用他人肖像,比如商業網站使用演員照片打廣告,已經存在盈利行為,這才屬于侵犯了肖像權,為實施新聞報道 不可避免的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二)為實施新聞報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依法履行職責 國家機關在必要的范圍內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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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損害賠償標準是多少精神損害賠償對于侵權人而言具有懲罰性而對于受害人而言具有填補性和撫慰性本質上是通過金錢賠償使受害人精神上、心理上得到安慰。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如何確定精神損害賠償需要平衡各方利益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問題。確立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的主要依據是以下情形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二)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三)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那么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損害賠償標準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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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小佳有個漂亮的女兒貝貝今年十歲了,貝貝有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長長的睫毛往上翹,堅挺的小鼻子和一張小嘴非常好看。轉眼到了貝貝十歲生日了,小佳像往年一樣帶著貝貝來到照相館去給她照生日照片,貝貝擺出各種可愛的動作,特別漂亮。一怒之下小佳把餅干制造商告上了法庭。法院也判決了餅干制造商確實是侵犯肖像權行為,并且向貝貝賠償損失五萬元。可是該制造商無視判決拒不賠款,死咬說包裝上的女孩不是貝貝。小佳付了服務費以后就回家等討債公司的消息,結果真的不出一個星期,小佳就收到了制造商賠付的五萬塊錢,小佳說,不得不佩服討債公司的實力,不但討回了賠款還長了見識。那么拒給侵權賠償款,如何討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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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客戶為希臘某律所股東,在網絡上遭受了嚴重的網絡侵權,導致律所流失了大量客戶,天用律師團隊幫助其維權成功,造謠者進行刪帖-道歉-賠償????
離婚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損害賠償分為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其中,精神損害賠償一般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侵權行為的后果等酌定賠償金額。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咨詢服務。
離婚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損害賠償分為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其中,精神損害賠償一般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侵權行為的后果等酌定賠償金額。如果你有離婚問題,可以咨詢我,為你提供專業的咨詢法律服務。
“世上只有媽媽好,沒媽的孩子像棵草”,這首耳熟能詳的兒時童謠,照進了現實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殘酷一面。 本應該擁有快樂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親離世后,被父親與繼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膽小自閉、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撫養,可以要到監護權嗎? 1歲父母離婚 與母親相依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個小城鎮,李先生與王女士按農村習俗轟轟烈烈地辦理了結婚典禮,開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 一年后,王女士順利生下兒子小昊,給這個小家庭帶來一份無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長,小兩口年輕氣盛,常因雞毛蒜皮的小事激烈爭吵,后導致雙方感情破裂,甚至因離婚糾紛鬧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離婚糾紛民事調解書,雙方達成協議,剛滿一周歲的小昊由母親王女士撫養。此后母子倆相依為命,日子雖清貧,但也幸福。 6歲母親去世 受后媽虐待 可是命運的殘酷再次降臨到這對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僅6歲的小昊徹底失去了母愛。 在這個還不懂生離死別的年紀,“媽媽、媽媽”的哭喊聲撕心裂肺,母親的離世對于這個單親家庭的孩子來說無疑是巨大的打擊! 此后,小昊被父親接回家中,但此時的父親已再婚,小昊就變成了繼母的眼中釘、肉中刺。繼母經常恐嚇、辱罵小昊,甚至不分青紅皂白對他進行毆打,每天只讓他吃剩菜剩飯,小小年紀的他飽受身心摧殘。 而小昊父親竟然沒有一絲父愛,他的冷血無情也是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父親在小昊被繼母虐待時不聞不問,不照顧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學費、醫療費。 在長期的這種惡劣生活環境中,小昊因營養不良導致身體發育遲滯,遠不及其他同齡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發膽小自閉,講話都不敢高聲言語,已被醫院診斷為中度抑郁,嚴重影響了小昊的健康成長。 姥姥想要監護權 父親拒絕 得知此情況的姥姥對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時小昊繼母揚言威脅,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來了,否則會遺棄甚至殺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沒有一個小朋友本該有的天真可愛,眼睛里透露出對外界的恐懼與無助,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衣物只有破爛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無。 頓時,姥姥淚流滿面,十分心疼這個苦命的外孫,不知道在這四五年時間里,小昊是受盡多少的苦楚、過著怎樣的悲慘生活…… 姥姥決定要回小昊的撫養權,讓他從自閉和抑郁的陰霾中走出來,重新找回快樂的童年,但是父親卻拒絕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為了讓小昊能夠順利入學、健康成長,姥姥決定用法律手段捍衛外孫的合法權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尋求幫助。 天用律師正義出手 成功要到監護權 聽到案件詳細情況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牽連著所有律師們的心,天用律師辦理的不僅是一個案件,更關乎一個孩子的健康成長與未來人生! 天用律所專案組更是心急如焚,面對父親怠于履行監護職責,專案組立即啟動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師多次與承辦法官溝通,但是法官表示,“這個案件很可能不會開庭審理,父親有監護權是合理的”。 天用律師與法官據理力爭:“雙方沒有結婚證,母親去世,姥姥當然可以要監護權,而且一個六七歲的孩子長期遭受父親與繼母虐待,已屬侵權,本次開庭審理關乎一個孩子的健康成長和未來發展!” 利他之心與正義的力量是強大的,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案件如期開庭審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證據,在庭審中歷數小昊父親與繼母的虐待行為。 最終法院判決,撤銷小昊父親的監護人資格,指定姥姥為小昊監護人。 案件勝訴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溫暖懷抱,天用律師的堅持不懈也收獲了勝利與喜悅。 小昊姥姥特意送來一面錦旗表達感謝,希望小昊能夠順利上學、健康成長,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50%)。 事發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相關規定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生之前亦處于平穩駕駛環境,故無證據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已生效。
車輛被撞,法院支持折舊費嗎? 2023年3月,吳某駕駛一輕型欄板貨車因操作不當碰撞到由張某駕駛的一輕型箱式貨車,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當地交通警察大隊認定,吳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張某在其車輛維修完成后提起訴訟,以其車輛受損導致嚴重貶值,且今后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的保養和修車將產生重大損失等為由,要求賠償其折舊費30000元等費用。 裁判結果 一審法院認為: 因車輛折舊費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賠償范圍,對該訴訟請求一審法院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之規定,本案中,張某訴請的車輛折舊費不屬于法律規定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且該車輛使用多年,張某亦未提交證據證實其主張的折舊費30000元系如何計算認定的。因該項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二審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說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車輛折舊費(即貶值損失)不屬于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網“關于交通事故車輛貶值損失賠償問題的建議”的答復,最高人民法院認為: (1)雖然理論上不少觀點認為貶值損失具有可賠償性,但仍存有較多爭議,比如因維修導致零部件以舊換新是否存在溢價,從而產生損益相抵的問題等; (2)貶值損失的可賠償性要兼顧一國的道路交通實際狀況。在事故率比較高、人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尚需提高的我國,賠償貶值損失會加重道路交通參與人的負擔,不利于社會經濟發展; (3)我國目前鑒定市場尚不規范,鑒定機構在逐利目的驅動下,對貶值損失的確定具有較大的任意性。由于貶值損失數額確定的不科學,導致可能出現案件實質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權人的負擔; (4)客觀上講,貶值損失幾乎在每輛發生事故的機動車上都會存在,規定貶值損失可能導致本不會成訴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減少糾紛。 因此,在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對車輛折舊費的認定持謹慎態度,原則上不予支持,僅在少數特殊、極端情形下,可以考慮予以適當賠償,但必須慎重考量,嚴格把握,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