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處罰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闖紅燈處罰的法律依據: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一次扣3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