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等級如何評定?

導讀:
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評定傷殘等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評定傷殘等級,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十五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十五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應當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關于交通事故傷殘等級如何評定。
不少當中都需要專門的傷殘鑒定機構對傷者的做出一個比較權威的評定,然后再據此和書,對傷者進行一個合理的賠償。本文就這個問題為大家做具體介紹。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十五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評定傷殘等級。關于交通事故傷殘等級如何評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少當中都需要專門的傷殘鑒定機構對傷者的做出一個比較權威的評定,然后再據此和書,對傷者進行一個合理的賠償。究竟等級如何評定的?本文就這個問題為大家做具體介紹。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十五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評定傷殘等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應當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
辦理傷殘評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3、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