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兩地分居離婚孩子判給哪一方

導讀: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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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兩地分居造成離婚的,子女歸哪一方由按下列情形確定:
1、子女不滿2周歲的,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但女方有不利于撫養子女的情形,則由男方撫養。
2、子女年滿2周歲以上的,由雙方自行協商,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3、如果子女年滿8周歲以上的,尊重孩子的意見。
4、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后的父母子女關系】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1)分居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夫妻分居的書面協議,若是口頭協議的,就必須取得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協議”,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或者證人證言。雙方的親朋好友都可以出具證言來作證,當然,證言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還需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