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必須具備哪些合法手續?

導讀:
強拆必須具備的合法手續有:房屋行政強制拆遷申請書;裁決調解筆錄和裁決書;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理由;被拆遷房屋的證據保全公證書;拆遷人提供的產權調換房屋、周轉用房權屬證明或者貨幣補償資金證明;被拆遷人拒絕接收貨幣補償資金的,應當提交貨幣補償資金的監督使用證明;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規定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那么強拆必須具備哪些合法手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強拆必須具備的合法手續有:房屋行政強制拆遷申請書;裁決調解筆錄和裁決書;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理由;被拆遷房屋的證據保全公證書;拆遷人提供的產權調換房屋、周轉用房權屬證明或者貨幣補償資金證明;被拆遷人拒絕接收貨幣補償資金的,應當提交貨幣補償資金的監督使用證明;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規定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
(一)對于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組織強拆;
(二)對于作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經人民法院裁定準予組織強拆;
(三)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后,當事人在行政機關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本章規定強制執行。
(四)對于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已作出征收補償決定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經過司法訴訟,已產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組織強拆。
除以上機關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實施房屋強拆。
1、在面臨非法侵害威脅時,正式書面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保護請求,并保留送達回執。
2、在遭受侵害時立即報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偵查,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
4、在適當時機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為的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5、訴訟不是目的是手段,通過訴訟的方式推動糾紛的解決,取得合理的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