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運輸貨物保險的責任起訖 進口貨物的保險金額一般以貨物的什么為準

導讀:
與出口貨物一樣,必要時,還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延長保險期限,如果保險貨物轉運內地,只要投保時向保險公司申明,保險責任則可延長至內地收貨人倉庫。那么,就以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案例,說說進口運輸貨物保險的責任起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合同糾紛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與出口貨物一樣,必要時,還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延長保險期限,如果保險貨物轉運內地,只要投保時向保險公司申明,保險責任則可延長至內地收貨人倉庫。那么,就以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案例,說說進口運輸貨物保險的責任起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合同糾紛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進口運輸貨物保險的責任起訖
按一般常用的合同條款,我國進口貨物與出口商的物權交接是在裝貨港的海輪上,或交給承運人處置之時。在貨物裝上海輪或交付給承運人處置之前,貨物風險責任屬于出口商,在這一期間發生的損失,由發貨人負責,我國的進口商并無可得利益。
所以,雖然保險條款是倉至倉責任條款,但我國保險公司對于進門貨物的保險責任一般是從貨物越過船舷或貨交承運人時開始,一直至貨物運抵目的港(地)收貨人倉庫或分配、分派地或貨物卸離海輪后60天終止。與出口貨物一樣,必要時,還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延長保險期限,如果保險貨物轉運內地,只要投保時向保險公司申明,保險責任則可延長至內地收貨人倉庫。
二、進口貨物的保險金額一般以貨物的什么為準
運輸保險費計算對損失賠償金額的計算,應按全損、部分損失共同海損和費用損失等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計算方法。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應繳納的保險費是以投保貨物的保險金額為基礎,按一定的保險費率計算出來的,其計算公式為:保險費=保險金額保險費率。
貨物運輸保險費的計算主要有這幾種:
1、對全損賠償金額的計算
進出口貨物運輸保險通常都是定值保險。被保險貨物遭受全部損失(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時,均以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為準全額賠付。如保險合同是不定值保險,當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時,須按實際價值作為賠款計算的依據。如果出險時貨物的實際價值高于保險金額,保險公司可按保險金額賠付;如實際價值低于保險金額,則按實際價值賠付。
2、部分損失賠償金額的計算
(1)數量損失的計算
保險貨物中部分貨物滅失或數量(重量)短少,以滅失或損失的數量(重量)占保險貨物總世之比,按保險金額計算賠款。
(2)質量損失的計算
保險貨物遭受質量損失時,應先確定貨物完好的價值和受損的價值。計算出貶值率,以此乘以保險金額,即可計算出賠款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