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起訴的時間是多久

導讀: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離婚案件時,很多程序均作了簡化,實踐中,當事人不要死扣法律條文。前面所講述的是法院開庭審理離婚案件時,可能需要耗費的時間。很多時候,法官首先會主持訴前調解,如果雙方當事人能夠達成一致,那么,會大大縮短離婚訴訟的時間,極有可能在1個月甚至更短的時間內解決離婚糾紛。婚姻法第47條只規定離婚時夫妻不能轉移財產。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那么離婚起訴的時間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離婚案件時,很多程序均作了簡化,實踐中,當事人不要死扣法律條文。前面所講述的是法院開庭審理離婚案件時,可能需要耗費的時間。很多時候,法官首先會主持訴前調解,如果雙方當事人能夠達成一致,那么,會大大縮短離婚訴訟的時間,極有可能在1個月甚至更短的時間內解決離婚糾紛。婚姻法第47條只規定離婚時夫妻不能轉移財產。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關于離婚起訴的時間是多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要求來做: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可見,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立案之后多長時間必須開庭審理,而是只要求在3個月或者6個月內審結。從北京市法院審理案件的實際來看,一般在立案之后20日至30日內開庭的幾率比較大,極少數情況可能需要幾個月之后才組織開庭。大多數離婚案件均在3個月內作出了判決,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以及涉外離婚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離婚案件時,很多程序均作了簡化,實踐中,當事人不要死扣法律條文。法院可以用簡便方式傳喚當事人、證人,只有在極少數情況下,法官才會送達傳票,取而代之的是電話通知。
前面所講述的是法院開庭審理離婚案件時,可能需要耗費的時間。很多時候,法官首先會主持訴前調解,如果雙方當事人能夠達成一致,那么,會大大縮短離婚訴訟的時間,極有可能在1個月甚至更短的時間內解決離婚糾紛。
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戶口本;
(3)身份證;
2、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將案件移送民事庭進行審理。
4、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到庭參訴。
5、由法院進行調解。調解的結果有3種:
(1)經調解后雙方愿意維持婚姻的,則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2)經調解后,同意離婚請求的,并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后,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1、我國婚姻法對此并沒有明確的規定。婚姻法第47條只規定離婚時夫妻不能轉移財產。但是何為離婚時,并沒有明確的說法。目前,司法實踐中,有人主張是向法院提起訴訟時,這是主張觀點;也有人主張由向法院提起訴訟時往前溯及一定的時間;也有人主張是夫妻鬧離婚時。
2、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