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說要起訴離婚怎么辦

導讀:
所以說,如果男方也是想要離婚,認為夫妻并無再一起生活的可能。也可以對其曉之以情,動之已理,勸妻子放棄訴訟離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在非訴離婚協議中,當事人由于法律知識和文化水平等因素的影響,在訂立協議時往往存在違法現象。實踐中,離婚當事人的違法協議比較普遍。那么老婆說要起訴離婚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所以說,如果男方也是想要離婚,認為夫妻并無再一起生活的可能。也可以對其曉之以情,動之已理,勸妻子放棄訴訟離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在非訴離婚協議中,當事人由于法律知識和文化水平等因素的影響,在訂立協議時往往存在違法現象。實踐中,離婚當事人的違法協議比較普遍。關于老婆說要起訴離婚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所以說,如果男方也是想要離婚,認為夫妻并無再一起生活的可能。那么這種情況下,只能建議男方積極應訴。
但是,如果男方不同意離婚的話,那么就要積極的尋找夫妻間感情并沒有完全破裂的證據。或者是夫妻還有可能生活在一起的證據。亦或者是及時和妻子溝通,喚起妻子對美好過往的回憶。也可以對其曉之以情,動之已理,勸妻子放棄訴訟離婚。這樣也可以避免給孩子的心靈帶來不可磨滅的傷害。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這兩年時間是持續不間斷的,如果中途有共同生活,那么也不是兩年分居。)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入等歸夫妻共同所有。夫或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在離婚財產分割糾紛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因債務或計劃外生育等問題而搞假離婚,暗渡陳倉,往往將夫妻共同財產在協議離婚時歸一方所有,債務反而由實際欠債的一方承擔,使得許多債權無法實現。雖然法律上對此作出制約性規定,即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仍由雙方償還,但時過境遷,在執行中往往不盡人意。
夫妻雙方中的一方往往在結婚時有的采取欺詐手段或者脅迫、騙取的方式領取結婚證;在離婚時,以欺詐、欺騙的方式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等等,民政機關由于法律規定的局限性,很少予以審查。這就給一些人有了可乘之機,被騙一方往往在事后懊惱不已,但為時已晚。即使通過訴訟,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因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而無法執行;有的甚至一走了之,下落不明,導致子女的撫育費、醫療費、教育費等無從落實。
在非訴離婚協議中,當事人由于法律知識和文化水平等因素的影響,在訂立協議時往往存在違法現象。如以上協議第二條,當事人將領養的女孩由男方撫養,顯然有違《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九條“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的規定。實踐中,離婚當事人的違法協議比較普遍。如有的當事人為達到與“二奶”結婚之目的,哄騙妻子訂立協議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關系。
當事人在訂立協議時,常常對履約的時間、地點、場所、方式等重要因素缺乏嚴密的安排,導致日后無法操作。如上列協議第四條,對如何實現探視權,約定不明,無疑會對今后探視小孩留下隱患。
第一就是在還沒有開庭之前抓緊時間和老婆協商溝通,第二就是就算已經開庭了,那么在開庭的過程當中仍然是有機會調解這一段婚姻的,如果老婆表現出來的態度就是堅決要離婚的,那么您除了應訴也別無選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