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什么時候提交證據

導讀:
對于當事人逾期提交的證據材料,人民法院審理時不組織質證。舉證期限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一致,并經人民法院認可。如果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的可以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經人民法院準許,可以適當延長舉證期限。起訴離婚證據不足的,無法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人民法院會認為不符合判決離婚的情形條件而不予離婚。那么離婚什么時候提交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于當事人逾期提交的證據材料,人民法院審理時不組織質證。舉證期限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一致,并經人民法院認可。如果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的可以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經人民法院準許,可以適當延長舉證期限。起訴離婚證據不足的,無法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人民法院會認為不符合判決離婚的情形條件而不予離婚。關于離婚什么時候提交證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關于離婚訴訟中什么時候提交證據的問題:離婚訴訟中,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規定,當事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證據材料,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提交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 對于當事人逾期提交的證據材料,人民法院審理時不組織質證。但對方當事人同意質證的除外。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舉證期限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一致,并經人民法院認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舉證期限的,一般來說,法院指定的舉證期不得少于30天,當事人之際協議的舉證期可以少于30天。如果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的可以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經人民法院準許,可以適當延長舉證期限。
2、如涉及吸毒、賭博行為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
3、如涉及有重婚行為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應提交上述行為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或居委會、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引起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起訴離婚證據不足的,無法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人民法院會認為不符合判決離婚的情形條件而不予離婚。
訴訟離婚證據不足的話,您可以這樣做:
第一、離婚起訴前,要收集好證據,特別是要按照對自己有利的方面收集和篩選證據;
第二、在這個過程中發生證據不足的,要做到亡羊補牢,趕緊找專業律師補救,看是否能夠在舉證期限屆滿前補充相應的證據。
第三、可以缺席判決,這樣可能判決駁回離婚請求。但你可以在判決生效六個月后再起訴,一般沒有其它證據的情況下,也可以判決離婚。注意:
第一、各地的法院一般都能嚴格按照最高院關于舉證期限的規定,給予原告一個舉證的時限,如果原告在舉證期限內沒有舉證,將會喪失舉證權利,甚至失去財產分割的機會。
第二、注意運用申請法院調取收集證據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