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公證的流程

導讀:
另外和婚姻相關的財產公證還包括婚內財產公證和離婚財產分割公證。下面是法律經驗編輯為您整理介紹的有關婚前財產公證的了流程。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協議離婚中的自愿原則貫穿了包括財產分割在內的每一個環節。承接離婚協議中的自愿原則的財產分割協議只能作為協議離婚的一個環節而不可獨立于協議離婚之外,不能用于訴訟離婚中。是否在結婚之前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我國法律中沒有做出強制性的規定,因此當事人可以結合實際情況作出選擇。那么婚前財產公證的流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另外和婚姻相關的財產公證還包括婚內財產公證和離婚財產分割公證。下面是法律經驗編輯為您整理介紹的有關婚前財產公證的了流程。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協議離婚中的自愿原則貫穿了包括財產分割在內的每一個環節。承接離婚協議中的自愿原則的財產分割協議只能作為協議離婚的一個環節而不可獨立于協議離婚之外,不能用于訴訟離婚中。是否在結婚之前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我國法律中沒有做出強制性的規定,因此當事人可以結合實際情況作出選擇。關于婚前財產公證的流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隨著人們生活越來越富足,不少人年紀輕輕的就有了一片屬于自己的事業,同時擁有的財產也不少。而到了一定年齡,面臨結婚的時候,卻害怕婚后就財產產生糾紛。此時多數人會選擇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具體來說,婚前財產公證的流程是什么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吧。
一、婚前財產公證的流程是什么
“婚前財產公證”的“婚前”不是指登記領取結婚證之前,而是婚前的財產進行公證。既可以是未婚男女或者是已婚夫妻,就雙方在登記結婚前的財產進行公證。另外和婚姻相關的財產公證還包括婚內財產公證和離婚財產分割公證。下面是法律經驗編輯為您整理介紹的有關婚前財產公證的了流程。
第一步: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已婚也可補辦)。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第二步: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第四步: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二、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有效力嗎?
按照合同法,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法律效力體現為二:一是表明當事人的約定得到法律的肯定,當事人的合同權利會得到法律的保護;二是合同約定的內容開始實際履行。財產分割協議的效力內容也相應體現在兩方面: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得到法律的肯定;雙方當事人均應全面履行協議約定的內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適用合同法有關履行的規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財產分割協議卻不具有強制執行力,這一點與訴訟離婚中形成的調解書不同,調解書中的財產處理的內容雖然也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結果,但這種協議是在法官的主持下進行的,其內容的合法性經過司法審查,所以,調解書中的財產處理部分具有強制執行力。而財產分割協議則不同,法律并沒有賦予婚姻登記機關對財產分割協議內容的合法性的審查職權,婚姻登記機關只在形式上進行審查。由于未經過司法審查,因財產分割協議的履行發生爭議時,與其他合同一樣,必須先經過合法性審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確認,待形成裁判文書后,可申請執行。
所以,財產分割協議后不得在離婚訴訟中作為財產分割的依據。財產分割協議是協議離婚的一部分,與離婚訴訟是兩種完全獨立的離婚制度,二者在具體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協議離婚中的自愿原則貫穿了包括財產分割在內的每一個環節。在財產分割協議中,一方可將自己的財產以財產分割的名義給予對方都可(與此對比,訴訟離婚中則只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處理一方個人財產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離婚協議中的自愿原則的財產分割協議只能作為協議離婚的一個環節而不可獨立于協議離婚之外,不能用于訴訟離婚中。
是否在結婚之前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我國法律中沒有做出強制性的規定,因此當事人可以結合實際情況作出選擇。需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人在結婚之前都有必要辦理婚前財產公證,若本身財產不多,價值不大,并且對權屬沒有什么爭議的話,其實可以不用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