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的打老婆可以起訴離婚嗎

導讀:
家庭暴力屬于法定離婚事由,可以起訴離婚,經調解無效的,法院會準予離婚。但是想要法院能夠判決離婚的話,還是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對方有家暴自己,比如有報警過的話,可以申請警局出示證明,或者鄰居的證人證言等,這樣法院才會判決離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那么男的打老婆可以起訴離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家庭暴力屬于法定離婚事由,可以起訴離婚,經調解無效的,法院會準予離婚。但是想要法院能夠判決離婚的話,還是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對方有家暴自己,比如有報警過的話,可以申請警局出示證明,或者鄰居的證人證言等,這樣法院才會判決離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關于男的打老婆可以起訴離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可以。家庭暴力屬于法定離婚事由,可以起訴離婚,經調解無效的,法院會準予離婚。但是想要法院能夠判決離婚的話,還是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對方有家暴自己,比如有報警過的話,可以申請警局出示證明,或者鄰居的證人證言等,這樣法院才會判決離婚。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由此看來。如果您不幸遭遇了家庭暴力是可以選擇離婚的。一般來說,能夠證明家庭暴力的證據主要有: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報警記錄。
2、相關鑒定機構對受害人所作出的傷害鑒定結果。
3、受害方就醫時醫院開具的病例記錄或檢查照片。
4、施暴一方的書面保證或有關錄音
5、鄰居朋友的證言如果發生家庭暴力時,鄰居、朋友、同事等在場,并愿意出庭作證,他們的證言就可以作為認定暴力存在的證據之一,與其他證據在一起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家庭暴力,《婚姻法解釋(一)》第1條界定“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傷害后果的行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暴力行為的表現形式依照上述司法解釋有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及其他手段。前者即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等實際上是屬于身體暴力的范疇;后者即其他手段可包括語言暴力和性暴力。因為,后這兩種暴力形式在婚姻家庭中都是客觀存在的,它們是家庭暴力中除身體暴力外的另兩種表現形式。語言暴力、性暴力在審判實踐中如何來認定?語言暴力,一般是以威脅、恐嚇、辱罵、挖苦、侮辱等方式來威嚇、虐待對方,造成受害一方長期在精神、心理方面產生壓力與痛苦;性暴力是指丈夫為滿足自己的性欲,在妻子病重、經期、產期、哺乳期等特殊情況下,違背妻子意愿,經常強迫其從事性行為或用殘暴的方式傷害妻子的生殖器官,使其身心受到極大損害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