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有事故責任書嗎

導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并共同簽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當事人的責任等內容。那么交通事故私了有事故責任書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并共同簽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當事人的責任等內容。關于交通事故私了有事故責任書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今很多的家庭都購買了私家車,這也造成了交通道路擁堵的現象越來越嚴重,造成交通事故的幾率也越來越高,對于這種情況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的話,有些當事人為了省事會選擇私了的方式來解決,那么交通事故私了有事故責任書嗎?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要私了的,可以不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但需要寫協議書,載明事故的責任、成因、當事人信息等內容。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并共同簽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當事人的責任等內容。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一)當事人自行賠償;
(二)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辦理損害賠償事宜。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沒有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其成因沒有爭議。
2、只有輕微財產損失沒有人身傷亡,而且對于基本事實沒有爭議的。同時律師提醒我們也接到過私了后的糾紛,其后遺癥也有不少,比如說私了后不履行賠償,反悔等等。如果雙方在事故現場達成一致的協議后,對方不履行協議的,可以依據協議書以及其他依據,報警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解決交通事故賠償事宜。當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當事人應當在提出請求后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交通事故證據。同樣的到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承擔事故引起的賠償責任的,也需要提供相關證據,所以律師認為雙方自愿協商解決不報警的,特別要注意保留相關證據。
首先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填寫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保險憑證、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賠償責任人等內容的協議書或者文字記錄,共同簽名后立即撤離現場,協商賠償數額和賠償方式。”
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并共同簽名后,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