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許可最晚多久開工

導讀:
建筑施工許可證,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那么施工許可最晚多久開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建筑施工許可證,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關于施工許可最晚多久開工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建筑施工許可證,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取得許可證需要一定的條件和手續,一般辦理好之后就要準備開工了,不能無故拖延開工。那么,施工許可最晚多久開工?下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施工許可最晚多久開工1、根據《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八條,建設單位(發包人)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
2、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
二、申領施工許可證的條件1、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
2、依法應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經確定建筑施工企業;
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資金安排、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7、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七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三、不需申請許可證的情況1、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對限額進行調整,并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2、作為文物保護的工程;
3、搶險救災工程;
4、臨時性建筑;
5、軍用房屋建筑;
6、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
以上就是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介紹的關于施工許可最晚多久開工等相關法律知識。綜上所述,根據規定,建設單位(發包人)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開工的,可以申請延期,但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大律網,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