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交通事故處理流程具體方法

導讀:
法律法規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4、造成人員傷殘的、由公安機關指定車主或主要肇事責任人預付傷者醫療費用、并出具傷勢鑒定證明和醫療費用初步評估說明書,7、僅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6、肇事雙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機關事故調解辦參加調解,家屬帶齊各類票據、死亡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屬供養情況、家庭成員等到證明材料。
一、一般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1、馬上將啟動的車停下來
在確保道路安全的狀況下,將汽車停下來,再把緊急燈打開。如果還是被撞方,這個時候應該將對方車牌記下,防止對方跑掉。
2、將三角警示牌按照規定擺放到正確的位置
出現交通事故的時候,為了防止二次意外的發生,所以當第一次事故發生之后,立刻擺放三角警示牌,提醒來回過往的路人,避免不必要的事情發生。
3、當出現受傷人員時,先觀察傷者情況
切記這個時候,如果受傷人員不能動的話,一定不要移動對方,除非他面臨危險。因為在不知對方情況的狀態下移動對方,可能會造成更大的傷害。觀察具體情況后,及時撥打求救電話,并告知對方傷者情況。
4、然后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
為了防止有人破壞現場,所以要提前對現場進行拍照保留證據。在拍照的時候,一定要從現場的各個角度進行拍照,這樣才能更好地說明情況。
5、及時報警并通知其他有關部門
現場證據保留之后,就要及時報警。之后再通知有關部門,例如保險公司等。
二、一般交通事故處理具體方法?
1、發生交通事故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
2、寫出肇事詳細經過的書面材料。
3、造成財產損失的由公安機關作出車輛、物品損失評估。
4、造成人員傷殘的、由公安機關指定車主或主要肇事責任人預付傷者醫療費用、并出具傷勢鑒定證明和醫療費用初步評估說明書。
5、公安機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作出責任認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級機關事故處(辦)申請重新認定。
6、肇事雙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機關事故調解辦參加調解。
7、僅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齊各種發票、票據、評估說明等證明材料。
8、致傷的、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齊各種票據、出院證明、身份證、傷殘評定證等、嚴重致殘的還加帶家屬情況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屬供養情況證明材料。
9、死亡的,從確定辦理喪葬事宜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30天。家屬帶齊各類票據、死亡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屬供養情況、家庭成員等到證明材料。如若家屬不能參加調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證明手續。
10、經調解達成協議后雙方簽字后結案。并出具調解書、執行期限等字據。
11、調解期滿、經二次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或調解書生效后拒不執行的、公安機關終結調解。由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法律法規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
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