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女方出軌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導讀:
離婚財產分割和賠償的原則有哪些從解釋三中可以看出分割的原則1、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根據訴訟中分財產時如果因一方有過錯而導致離婚,無過錯一方可多分的財產,并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說法,一方可以要求多分財產,并要求出軌一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女方出軌導致離婚的,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判決,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一、因女方出軌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因出軌離婚財產可以協商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如果是因為一方出軌而導致離婚,并且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出軌行為,那此時財產的分配可以偏向于另一方。
根據訴訟中分財產時如果因一方有過錯而導致離婚,無過錯一方可多分的財產,并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說法,一方可以要求多分財產,并要求出軌一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
二、女人出軌后離婚財產怎么判決?
女方出軌導致離婚的,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判決。婚內出軌導致離婚的,對于財產歸屬,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
法律賦予無過錯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共同營造和諧的婚姻家庭關系。
法律法規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根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離婚財產分割和賠償的原則有哪些
從解釋三中可以看出分割的原則
1、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要雙方協商處理,就是遵循協商處理,意思自治原則。
3、如果協商處理不了,法院判決的話,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婚后共同已還貸款和增值部分,產權方要給另一方補償,就是遵循婚后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公平補償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