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可以抵消嗎

導讀:
例如不作為債務、提供勞務的債務以及撫恤金、退休金、撫養費等與人身不可分離的債務。雙方互享債權、互負債務為雙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條件。另外,當事人雙方存在的兩個債權債務關系,須均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個債為不法,均不得主張抵消。債務抵銷是指當事人雙方互負給付種類相同的債務,雙方各以其債權充當債務之清償,而使互負債務在對等數額內相互消滅的法律制度。
一、債權債務可以抵消嗎?
可以。抵消的要件有以下:
1、抵消人與被抵消人之間互負債務、互享債權。
2、抵消的債務必須是同種類的給付。
3、須雙方債務均已屆清償期。
4、雙方適用抵消的債務是能抵消的債務。
不得用于抵消的債務,大致有如下幾種:
(a)性質上不得抵消。例如不作為債務、提供勞務的債務以及撫恤金、退休金、撫養費等與人身不可分離的債務。
(b)法律規定不得抵消。如:禁止強制執行的債務(保留被執行人的生活必需品);因故意侵權行為所發生的債務,此種債務如允許抵消,有違公序良俗;約定應向第三人為給付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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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規定可以抵消的債權有哪些?
(一)抵消人與被抵消人之間互負債務、互相債權。雙方互享債權、互負債務為雙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條件。另外,當事人雙方存在的兩個債權債務關系,須均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個債為不法,均不得主張抵消。
(二)抵消的債務必須是同種類的給付。如果雙方互負債務的標的物種類不同,如允許抵消,則不免使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目的難以實現。
(三)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
(四)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五)當事人互負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不相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抵銷。
債務抵消和抵銷有什么區別
(一)構成要件不同:
抵銷的要件
1、必須是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互享債權。
2、雙方互付的債務,必須標的物的種類、品質相同。
3、必須是自動債權已屆清償期。
4、必須是非依債的性質不能抵銷。
抵消的要件
1、抵消人與被抵消人之間互負債務、互享債權。
2、抵消的債務必須是同種類的給付。
3、必須雙方債務均已屆清償期。
4、雙方適用抵消的債務是能抵消的債務。
(二)效力不同:
抵銷的效力主要表現在:雙方當事人所負債務全部或者部分消滅。抵銷具有溯及效力。
抵消權為形成權,此種意思表示一經抵消權人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不須對方當事人的同意,也不以訴訟上裁判為必要。抵消的方式也無限制,抵消的意識表示發出后,不得撤回。
(三)依據不同:
債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負債務時,各以其債權充當債務的清償而使其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同等數額內互相抵消。
債務抵銷是指當事人雙方互負給付種類相同的債務,雙方各以其債權充當債務之清償,而使互負債務在對等數額內相互消滅的法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