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工作聯系單法有什么律效力嗎

導讀:
關于工程聯系單是不是必須要有業主和監理回復才有法律效力的問題,這個沒有強制性,要看聯系單的內容是什么,如果只是提醒某事的話,不需要回復,如果是有溝通或詢問性質的,可能是需要回復。廠房工程承包范圍內容需要注明哪些1、合同的簽訂,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非法定事由或合同有關的約定,未經雙方協商一致,承發包雙方的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一、工程工作聯系單法有什么律效力嗎?
工程施工中,所遇到存在的問題,需變更聯系的(包含圖紙及施工工藝的問題),就應該用工程聯系單;而工作聯系單,則是建筑施工生產過程中,各參建方所需要的通知等,比如說驗收、交底,還有檢查等事項的通知等。
關于工程聯系單是不是必須要有業主和監理回復才有法律效力的問題,這個沒有強制性,要看聯系單的內容是什么,如果只是提醒某事的話,不需要回復,如果是有溝通或詢問性質的,可能是需要回復。
工程聯系單是用于聯系工程技術手段處置,工程質量問題處置,設計變換等的函件,通常多見于施工單位出具聯系單給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建設單位也常常向設計單位出具聯系單,收件單位均要依據具體情況予以答復。
二、什么叫工程價款結算?
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和工程價款結算程序支付工程款,竣工價款結算一般應當在項目竣工驗收后二個月內完成,大型項目一般不得超過三個月。項目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財政部門加強工程價款結算的監督,重點審查工程招投標文件、工程量及各項費用的計取、合同協議、施工變更簽證、人工和材料價差、工程索賠。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筑活動,實施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所稱建筑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
二、根據《基本建設財務規則》規定
工程價款結算是指依據基本建設工程發承包合同等進行工程預付款、進度款、竣工價款結算的活動。
廠房工程承包范圍內容需要注明哪些
1、合同的簽訂,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2、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簽訂建設工程承發包合同;對于實行招標發包的建設工程,其承發包合同的主要條款內容應當與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的主要內容相一致,承發包雙方簽訂了建設工程合同后,不應該再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違背的補充協議。
3、合同的主要內容:可以依據國家頒布的有關合同示范文本擬定建設工程承發包合同專用條款,并特別注意以下條款:(1)工程名稱、地點、范圍和內容;(2)工期,包括整體工程的開、竣工工期以及中間交付工程的開、竣工工期;(3)工程質量保修期及保修條件;(4)工程造價;5)工程驗收及工程價款的支付、結算方式、支付方式;(6)設計文件及概算預算、技術資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7)材料的供應及材料進場期限;(8)工程變更;(9)違約、索賠和爭議;(10)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4、發包人的主要義務,支付工程款是發包人的法定義務,發包人應按照承發包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工程款。應按時支付的工程款包括承發包合同有約定的預付款(備料款)、進度款和結算款以及已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應當返還的質量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和保修金等款項。
5、合同解除,承發包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均應嚴格履行。非法定事由或合同有關的約定,未經雙方協商一致,承發包雙方的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