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需要什么條件

導讀:
生活中,有些時候可能會出現債權轉讓的情況,不管是轉讓債權還是轉移債務,債權不是可以輕易隨便轉讓的,必須達到條件才行,并且轉讓的方式也需要是合法的,那么,債權轉讓需要什么條件?
債權轉讓需要什么條件
01、須存在有效的債權效期
債權如果要轉讓,必須是在合同法或者其他法律規定有效的債權。
訴訟時效已經屆滿的債權以及證據為虛假的債權、有相反證據證明為虛假的債權,都不可轉讓。
02、必須是依法可以轉讓的債權
不得進行合同轉讓的合同主要包括三種:
(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合同債權,主要有:合同的標的與當事人的人身關系相關的合同債權,不作為的合同債權,與第三人利益有關的合同債權。例如,特定演員的演出合同,不得轉讓。
(2)按照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
(3)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合同債權,當事人不得轉讓。
03、合同債權轉讓協議須通知債務人
《合同法》第80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還需注意的是,債權轉讓的通知應當在到達債務人時產生法律效力;債權轉讓通知應當由債權人對債務人發出;合同債權轉讓通知的時間,應當在債務人依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義務之前進行。
如果通知到達債務人的時間晚于債務人的實際履行的,對債務人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除此之外,還應當注意的是,債權人轉讓權利不需債務人批準同意,但應通知,此通知一經送達債務人,轉讓即完成。
債權轉讓的生效條件
1、必須是合法有效的債權且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前提。以無效的債權轉讓他人,或者以已經消滅的債權轉讓他人,是轉讓的標的不能。這種限制性規定的意義在于防止受讓人、國家、集體利益受損。
2、轉讓不得改變債權的主要內容。債權作為法鎖的觀念雖已消失,但債權轉讓只是主體上的變更,如果存在債的主要內容變更,則發生新的合同關系,而不屬于轉讓性質。
3、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達成債權轉讓的協議。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轉讓人主體必須符合資格,即具有處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人。雙方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不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債權轉讓無效。如果一方當事人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轉讓無效。合同被撤銷后,受讓人已接受債務人清償的,應作為不當得利返還原債權人。
4、轉讓的債權必須具有可轉讓性。根據債的有關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讓渡的,其債權也應不可轉讓。一種是基于個人信任關系而發生的債權、以特定身份關系為繼承的債權、不作為的債權、因繼承發生的遺產給付請求權。第二種為屬于從權利的債權。從權利隨主權利的移轉而移轉,若將從權利和主權利分開單獨轉讓,則為性質上所不允許。第三種是依合同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按照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當事人對債權轉讓的禁止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也可以在合同訂立之后另行約定,但必須在債權尚未轉讓之前作出,否則轉讓有效。第四種是依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
5、債權的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6、債權轉讓必須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續。一般合同的成立是當事人自愿原則,但《合同法》第87條也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債權轉讓的方式有哪些
債權轉讓方式分為:自由轉讓、同意轉讓、通知轉讓等方式,合同采用通知轉讓。
作為債權人當要轉讓其債權時,在一般情況下,無需債務人同意,只需要通知債務人。
債權轉讓有哪些法律后果
1、對于受讓人而言,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受讓人成為新的債權人。
2、對于債務人而言,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應當向受讓人履行,且債務人對原債權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同時債務人對原債務人享有債權,并且債務人的債權先于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3、對原債權人而言,從原來的債權債務中退出,對債務人不享有權利,但債權人轉讓合同權利后,債務人與受讓人之間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訴至人民法院,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權利提出抗辯的,可以將債權人列為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