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教養是否適用過失犯罪

導讀:
過失犯罪是與故意傷害相對的一種犯罪類型,是指犯罪分子因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危害后果構成的犯罪,那么勞動教養能不能適用過失犯罪?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勞動教養是否適用過失犯罪
構成過失犯罪的,就要承擔刑事責任。而勞動教養不是刑事處罰的類型。所以勞動教養不適用過失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五條【過失犯罪】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主刑種類】主刑的種類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無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條【附加刑種類】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一)罰金;
(二)剝奪政治權利;
(三)沒收財產。
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二、過失犯罪與故意犯罪的區別
1、過失犯罪行為本身蘊涵著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的可能性,它是可能危害社會的行為。
2、過失犯罪行為本身是錯誤行為,即屬于不適當的、應當受到譴責的行為。
3、一般情況下,過失犯罪只有在造成了嚴重危害社會的結果時刑法才將其規定為犯罪,行為人才承擔刑事責任,所以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不是表現在主觀意志上,而是體現在客觀效果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