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肇事怎么判刑

導讀: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超過的按三人計算,超過的按三人計算,超過的按三人計算,《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四條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孕婦肇事怎么判刑?這是一個涉及交通法規和刑法的復雜問題。我們要明確一點,無論是孕婦還是非孕婦,只要違反了交通法規,造成了交通事故,都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是法律的基本原則,也是社會公正的體現。但是,由于孕婦的特殊情況,法律對孕婦的處理會有一些特殊的考慮。
在中國的法律體系中,如果孕婦在駕駛過程中肇事,首先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行政處罰。具體的處罰方式會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孕婦的責任大小來決定。如果孕婦的行為構成了刑事犯罪,那么就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進行刑事責任追究。
孕婦開車撞死人怎么判刑?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對方不出諒解書,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孕婦或者在哺乳一周歲內孕兒的,會判刑的,但不能管押。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于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四條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并開具證明文件。 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后,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孕婦開車撞死人怎么賠償?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賠償項目: 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沒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2、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難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標準; 3、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撫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是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沒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4、家屬交通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費;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5、家屬住宿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費;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6、家屬誤工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誤工損失;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7、精神損害撫慰金。受訴法院所載地的經濟發展狀況不同,精神損害賠償數額也有所不同。 8、搶救費。按實際發生的計算。
孕婦交通事故頂罪怎么處理?
1、孕婦構成包庇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肇事者找人定罪行為,屬于交通肇事逃逸,一般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一十條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肇事司機構成犯罪。
1、“頂包人”如果是一般主體(非第二種羅列的情形),則應定包庇罪;
2、“頂包人”如果是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冒名頂罪,則應定偽證罪。
3、要正確區分包庇罪與偽證罪的界限:
(1)偽證罪與包庇罪都是故意犯罪,都有幫助犯罪的人掩蓋罪行,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
4、偽證罪,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為。犯偽證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5、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
6、《刑法》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這里,我們需要強調的是,孕婦的刑事責任并不會因為她的懷孕狀態而得到減輕或者免除。這是因為,我國的刑法并沒有規定孕婦可以因為懷孕而減輕或者免除刑事責任。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于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接下來,我們來看一個具體的案例。在某市,一位孕婦在駕駛過程中,由于操作不當,撞倒了一位行人,造成了嚴重的人身傷害。在這個案例中,孕婦的行為已經構成了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是由于她正在懷孕,所以法院在判決時,沒有對她判處死刑。
孕婦犯罪,通常是如何處理的?
1、對其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65條規定,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可以取保候審。
2、監視居住
《刑事訴訟法》第72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1)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4)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5)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3、暫予監外執行
《刑事訴訟法》第254條規定,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1)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3)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4、宣告緩刑
《刑法》第72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18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75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1)犯罪情節較輕;(2)有悔罪表現;(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孕婦在駕駛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保證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如果不幸發生了交通事故,那么一定要積極配合警方的調查,如實陳述事實,以便法院能夠做出公正的判決。
孕婦肇事的法律責任和可能的刑罰,與非孕婦并無太大的區別。只是在執行刑罰時,會考慮到孕婦的特殊身份,避免對其和胎兒的健康造成影響。因此,無論是孕婦還是非孕婦,都應該遵守交通法規,保證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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