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后如何分配撫養權,分配子女撫養權

導讀:
在監護權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就孩子監護權作出協議,男方和女方都有相應的監護義務,但一般是男方需要承擔大部分監護義務,尤其是孩子生活上的問題,例如:食物,服裝,住房,學習,社會閑聊等,在撫養費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三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在離婚時就子女的生活、教育、醫療保健、衣物住房等開支作出協議。
離婚后子女的撫養權分配問題是家庭法律中一個常見的問題,也是當事人最關心的問題之一。在離婚后,雙方都有責任照顧子女,但是如何分配撫養權呢?
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指導下,離婚后子女的撫養權分配一般由雙方協商決定。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以由人民法院裁決。通常情況下,子女的撫養權會通過“撫養費”、“監護權”、“聯系權”三個方面進行分配。
在撫養費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三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在離婚時就子女的生活、教育、醫療保健、衣物住房等開支作出協議。一般情況下,男方承擔大部分開支;如男方無力承擔或者受到特別原因影響無力承擔時,女方也要承擔一定金額的開支。
在監護權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就孩子監護權作出協議,男方和女方都有相應的監護義務,但一般是男方需要承擔大部分監護義務,尤其是孩子生活上的問題,例如:食物,服裝,住房,學習,社會閑聊等。
最后是聯系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應當就孩子與另一方未成年子女之間保留正常的血親關系作出協議,保障孩子能夠正常地與另一方未成年子女保留正常血親關系,以便孩子能夠正常地感情上得到正常教化.這里要特別強調的是,不能剝奪孩子對他/她生物上血親(包含生物上父母)之間正常感情得到教化過程.
總之,在處理離婚后子女的撫養問題時,要考量孩子未成年人對正常生理心理成長所必要的保障。應該盡量遵循“盡量使孩子不受傷害原則”原則去處理相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