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車禍處罰標準

導讀:
酒駕拖行致人死亡被判死刑近日,廣西玉林一駕駛人因酒后駕車導致1人死亡,并且逃逸,被判處死刑,【案例】酒駕致人死亡被判死刑2月18日21時49分許,廣西北海駕駛人孫某某酒后駕車逆向行駛4公里,沿途連續撞上一輛摩托車和一輛電動自行車,致2人死亡,酒駕車禍傷人構成交通肇事罪,根據刑法規定,因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酒駕撞護欄,駕駛人被護欄刺中身亡酒后駕車危及他人生命安全,并將面臨嚴厲的法律制裁,也有人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司機一杯酒,親人幾多愁”可見酒駕的危害之大,在我國,每年由于酒駕造成的車禍也是非常多的。
那么酒駕車禍的處罰標準是什么呢?
酒駕分為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兩種,一般而言是通過駕駛人員的血液或呼氣中的酒精濃度來進行測定的。
對于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會被交警暫扣駕駛證,并處罰款一千元至二千元。若此前因酒駕被處罰過又再次飲酒駕車的,除了罰款之外還會被拘留,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對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根據刑法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醉酒人員將由公安交管部門看管直到完全清醒,追究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
酒后駕駛機動車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將被永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員也就永久的失去的了駕車的資格。
酒駕車禍傷人構成交通肇事罪,根據刑法規定,因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況的,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導致人員死亡的,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例】酒駕致人死亡被判死刑
2月18日21時49分許,廣西北海駕駛人孫某某酒后駕車逆向行駛4公里,沿途連續撞上一輛摩托車和一輛電動自行車,致2人死亡。3月6日,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檢察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犯罪嫌疑人孫某某批準逮捕。根據《刑法》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酒駕撞護欄,駕駛人被護欄刺中身亡
酒后駕車危及他人生命安全,并將面臨嚴厲的法律制裁,也有人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3月2日22時50分左右,四川綿陽一駕駛人飲酒后駕車,撞上護欄,被穿破擋風玻璃的護欄刺中,經搶救無效死亡。
酒駕拖行致人死亡被判死刑
近日,廣西玉林一駕駛人因酒后駕車導致1人死亡,并且逃逸,被判處死刑。肇事駕駛人究竟做了什么要面臨如此嚴重的處罰?
2017年8月9日21時20分許,吳某某酒后駕駛小轎車先將一名行人撞倒后,又將一輛摩托車撞倒,摩托車駕駛人鐘某及車上載的2個女兒倒地,同時鐘某的腳和摩托車被卡在小轎車前保險杠和前輪處。此時,周圍群眾上前拍打小轎車車門示意停車,但吳某某在稍作停留后,拖著鐘某和摩托車加速行駛。此時,多名群眾追趕小轎車并大聲呼喊,但吳某某仍駕車快速前進。鐘某在被拖行一公里左右后從車上脫落,吳某某駕車逃逸,后被警方抓獲。最終,鐘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檢驗,吳某某案發時血液檢出乙醇成分,含量為271毫克/100毫升。3月13日,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某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