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多長時間可以起訴離婚

導讀:
我國《民法典》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經調解無效后,人民法院可以準許離婚。那么,是否意味著,分居2年就能離婚呢?
我國《民法典》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經調解無效后,人民法院可以準許離婚。那么,是否意味著,分居2年就能離婚呢?
《婚姻法》夫妻分居多久可以判定離婚1.分居是指夫妻雙方在繼續維持其夫妻關系的情況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屬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狀況,這在法律上認定為夫妻分居。
在我國,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婚姻關系只能通過離婚登記或者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方式解除,沒有因為其他因素而自動離婚一說。分居長達的時間只可以作為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并且沒有修復可能的一種事實依據,以此來對離婚提起訴訟,進而達到接觸婚姻關系的目的。
2.對于分居多久才可以離婚,法律是沒有規定,不論分居多長時間,如果雙方都不提出離婚,婚姻不會自動解除的。如果起訴到法院離婚,分居滿2年,法院會支持離婚。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雙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辦理離婚手續。
如果雙方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可起訴到法院離婚。我國《婚姻法》第32條中就明確規定了:男女一方提出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應先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許離婚。
法律規定
婚姻法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1.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2.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3.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兩年(原《意見》規定為三年,與《婚姻法》相抵觸,故修正),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5.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非法同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所以綜上,如果夫妻兩方確實已經分居兩年,構成事實,但是并不一定就會離婚,分居時間足夠兩年并且離婚還需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但是因工作調動而分居的不算入內;二是分居是連續的,也就是兩年內夫妻雙方沒有同居情況,所以斷斷續續的分居不算。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則構成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訴訟中,如果調解不成,應當判決準予離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適用該項規定。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條件滿足但是配偶無法與自己辦理離婚證,比如配偶失蹤,但是無論是意外失蹤或者外出不歸,都不能視為婚姻關系自動解除。但是可以像法院對對方的失蹤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在我國法律認定中,如果當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處于喪偶狀態時,在世的一方不用提起離婚訴訟,也無法辦理離婚證,婚姻關系自配偶死亡時就自動解除,去世一方的死亡證明就是在世一方的無配偶證明,此為自動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情況。
解除婚姻關系的合法途徑有:
1、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由登記機關收繳結婚證,頒發離婚證。
2、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通過訴訟途徑解除當事人的婚姻關系。
3、還有一種就是婚姻一方當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則婚姻關系自然終止。
分居多久能離婚呢?
我國《民法典》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經調解無效后,人民法院可以準許離婚。那么,是否意味著,分居2年就能離婚呢?
答案是錯誤的,離婚不限于夫妻分居長短,離婚只要滿足離婚條件即可。在我國,離婚存在2種途徑,一種是協議離婚,即自愿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另外一種是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后,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制度。
若是協議離婚,只要夫妻雙方當事人同意即可離婚,無關分居。若是訴訟離婚,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079條的規定可知,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屬于法定離婚情形,一般而言,分居離婚的條件如下:
01
必須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言而總之,若非因為感情破裂、相互厭惡,而是其他客觀因素(如工作、學習)等分居均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應準予離婚的情形。
02
夫妻分居的時間必須是連續的,且已滿兩年。從夫妻實際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離婚訴訟時為止,時間必須滿兩年。且分居必須是持續的,分居時間必須連續計算。若是斷斷續續的,不可累加計算。
03
夫妻分居不能簡單理解為分開居住,作為法定應準予離婚的夫妻分居的實質,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并持續長達2年之久。
04
根據《民訴法》規定的“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分居滿2年也是需要證據證明。畢竟訴訟的靈魂在于證據,法庭認定必須要靠證據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