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的間接損失賠償(車禍的間接損失賠償標準)

導讀:
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4、賠償車輛停運損失的條件1)被損車輛是屬于正在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的車輛。
交通事故的間接損失誰來賠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間接損失的賠償主體是侵權人以及其他責任人。因為交通事故的間接損失不可以直接向承保的商業三責險的保險公司主張賠償請求,所以向承保交強險保險公司主張的這種做法頗有爭議。但是,交通事故的間接損失可以向侵權人和其他責任人主張,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條 未經允許駕駛他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是本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交通事故間接損失是否能索賠
解答交通事故間接損失能索賠。法律規定,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直接財產損失與間接財產損失的,受害人(賠償權利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義務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交通事故造成的間接損失如何得到賠償對方全責
交通事故造成的間接損失按照實際造成的損失賠償。對于主張間接損失的,權利人需要提供合理、充分的證據證明其由于此次事故導致了間接的財產損失,能證明的,賠償義務人就應當賠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交通事故間接賠償多少錢?
道路交通賠償案件實踐中經常碰到的幾個常見的間接賠償請求項目有:停運損失、養路費、保險費、運管費、減值損失。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損壞國家、集體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因此,間接損失應該也是做出相應的折合計算賠償的。
1、停運損失。《關于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已經表明:“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2、養路費、保險費、運管費。這項費用屬于在機動車運行之前就繳納的費用,并不是完全因為當前事故發生的,所以在停運損失要求賠償的情況下,法院不予判決可行。
3、減值損失。發生事故以后,車輛減值損失是一定的,至于賠償的數目,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如果是小的擦傷,考慮讓對方維修,否則只能徒增訴訟費用;如果損傷比較大,還是要法院訴訟的。
4、賠償車輛停運損失的條件
1)被損車輛是屬于正在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的車輛。從事非經營活動的車輛不在此列,如單位自用車、私家車等。
2)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導致了損失。
5、賠償車輛貶值損失的條件事故車輛雖已修復,但車輛的安全性、駕駛性能均有所降低,導致車輛價值降低,故侵權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造成貶值車輛應由車損評估機構進行貶值評估,對車輛因事故受損修復后的貶值程度進行評價。交通事故間接賠償多少錢?這個在法律上并沒有明文規定的參考標準,因此不能給出計算方式和金額數值。而且間接損失能否得到賠償要看具體情況以及雙方的協商程度,建議如果是小剮蹭建議維修即可,對運營車輛造成的停運損失應當給與賠償。
怎么要求賠償交通事故間接損失, 交通事故間接損失的賠償方式有哪些
一、怎么要求賠償交通事故間接損失根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 發生交通事故 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 承擔賠償責任 :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 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 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 機動車駕駛人 、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 交通事故賠償 項目《 人身損害賠償 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兩項,并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一)受害人 遭受人身損害 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可賠償項目規定包括:醫療費、住院費、交通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營養費、誤工費、死亡賠償金或傷殘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 被撫養人生活費 、后續治療費、輔助器材、器具等費用、鑒定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