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違章的處罰標準是什么

導讀: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
一、電動車違章的處罰標準是什么
1、電動車違章的處罰標準是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二、電動車違章發生交通事故怎么確定賠償責任
1、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入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損害賠償責任。減輕機動車損害賠償責任的比例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1)非機動車、行人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減輕80%一90%的損害賠償責任;
(2)非機動車、行人負事故主要責任的,減輕60%一70%的損害賠償責任;
(3)非機動車、行人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減輕40%一50%的損害賠償責任;
(4)非機動車、行人負事故次要責任的,減輕20%一30%的損害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
三、電動車違章發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需要多久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