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返還的情形是什么

導讀:
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一、彩禮返還的情形是什么
1、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返還結婚彩禮的情形有哪些
1、返還彩禮要以當事人締結婚姻關系為前提。
2、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持返還請求。
3、必須是當地確實存在婚前給付彩禮的習俗。
4、給付彩禮后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對于要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持。
5、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