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后會不會自動延續

導讀:
且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勞動者要求續簽,用人單位拒不履行的,屬于違法解除合同,需要按照經濟補償的二倍賠償勞動者。但如果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的約定條件,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公司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合同到期后會不會自動延續
1、勞動合同到期后在一般情況下,是會自動延續的。但勞動者主動提出不續簽,或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并按照相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經濟補償等情況除外。且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勞動者要求續簽,用人單位拒不履行的,屬于違法解除合同,需要按照經濟補償的二倍賠償勞動者。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情況
如果是用人單位決定不續簽的,需要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但如果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的約定條件,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公司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以上就是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