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立案多久發傳票

導讀: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一、訴訟離婚立案多久發傳票
1、一般來說是在5日內,法院的做法一般是將傳票、送達回證與起訴書副本等材料一起發出給被告,而民訴法規定的起訴書副本送達時間為立案之日起五日內。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二、離婚訴訟有哪些時間限制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時,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3、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訴的,不受該期限限制。
三、離婚到哪個法院起訴
1、一般由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如被告離開戶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則由原告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
2、如一方外出打工超過一年的,可以在原告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
3、雙方均外出打工,首先看雙方離開戶籍所在地是否超過一年,如已經離開戶籍所在地一年,起訴時,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被告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則由原告起訴時被告的居住地法院管轄。
4、一方在國外定居,由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
5、雙方在國外定居,如在國內結婚的,則在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轄,如在國外結婚的,則在一方原戶籍所在地或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轄。
6、雙方都在國外但未定居的,由原告或被告原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
7、雙方均取外籍,在中國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法院管轄;一方在中國定居,則由定居地法院管轄。
8、一方在看守所或監獄服刑,被監禁一年以上,在被告被監禁地法院起訴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