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離婚程序怎樣

導讀:
接著立案大廳審查訴訟申請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并繳納50元訴訟費。最后經法院審理判斷雙方感情破裂,宣布離婚。
一、哺乳期離婚程序怎樣
1、首先需要當事人到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訴訟,到如果雙方不在同意居住地,就需要到男方所在地提出訴訟。接著立案大廳審查訴訟申請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并繳納50元訴訟費。然后法院將申請移交民事法庭,由民事法庭向被告發出傳票,告知同一時間雙方到庭調節。最后經法院審理判斷雙方感情破裂,宣布離婚。此外,在哺乳期期間,男方是不得提出離婚訴訟的,只有女方可以提出。
2、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二、訴訟離婚程序怎么走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戶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士官證、軍隊文職干部證等);
(4)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1)經調解后雙方愿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2)經調解后,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并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后,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