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更改子女姓名違法嗎

導讀:
生母更改子女姓名不違法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農某為有婦之夫尚在撫養其婚生兩個子女。而農某以李某擅自更改兒子姓名為由拒不支付撫養費,經法院多次調解未果。兒子起訴請求農某支付撫養費符合法律規定,應予以支持。農某提出李某未經其同意擅自更改兒子姓名,不改回原姓名其不同意支付撫養費的意見缺乏法律依據,法院不予采納。據此,法院綜合李某與農某非婚生兒子的實際生活需要、農某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等因素,依法判決農某每個月支付兒子撫養費300元,直至兒子年滿十八周歲止。那么生母更改子女姓名違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生母更改子女姓名不違法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農某為有婦之夫尚在撫養其婚生兩個子女。而農某以李某擅自更改兒子姓名為由拒不支付撫養費,經法院多次調解未果。兒子起訴請求農某支付撫養費符合法律規定,應予以支持。農某提出李某未經其同意擅自更改兒子姓名,不改回原姓名其不同意支付撫養費的意見缺乏法律依據,法院不予采納。據此,法院綜合李某與農某非婚生兒子的實際生活需要、農某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等因素,依法判決農某每個月支付兒子撫養費300元,直至兒子年滿十八周歲止。關于生母更改子女姓名違法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生母更改子女姓名不違法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但是應父母雙方共同協商決定。
案情總結:
判決農某每個月定額支付兒子的撫養費用。
案情簡介:
農某與女子李某非婚生育一子,后以李某擅自更改兒子姓名為由拒不支付撫養費,李某代行兒子權利依法將農某告到法院。近日,廣西大新縣人民法院對該案開庭宣判,判決農某每個月定額支付兒子的撫養費用。
農某為有婦之夫尚在撫養其婚生兩個子女。2010年間,農某與一女子李某相識,兩人經多次來往后成為朋友關系。2011年7月,李某未婚先孕生育一子,兒子出生后一直隨李某居住生活,農某剛開始還陸續支付兒子的撫養費。后因農某拒不支付兒子的撫養費,雙方協商未果。2013年9月,李某以兒子名義向法院起訴,請求依法判決農某每個月支付兒子的撫養費500元,直至原告能獨立生活止。而農某以李某擅自更改兒子姓名為由拒不支付撫養費,經法院多次調解未果。
大新縣法院審理認為,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本案李某與農某的兒子出生后一直由李某直接撫養,農某作為生父,依法應當負擔兒子的生活費和教育費。兒子起訴請求農某支付撫養費符合法律規定,應予以支持。農某提出李某未經其同意擅自更改兒子姓名,不改回原姓名其不同意支付撫養費的意見缺乏法律依據,法院不予采納。據此,法院綜合李某與農某非婚生兒子的實際生活需要、農某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等因素,依法判決農某每個月支付兒子撫養費300元,直至兒子年滿十八周歲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