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不還會被起訴嗎?起訴了該怎么辦呢?

導讀:
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第一百九十七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拍賣、變賣擔保財產,當事人依據該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銀行貸款沒還被起訴了怎么辦如果銀行貸款沒還被起訴了的,是需要作為被告出庭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的,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以后,需要履行判決書的內容。如果原告不提具體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也無從進行審理和裁判。那么貸款不還會被起訴嗎?起訴了該怎么辦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第一百九十七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拍賣、變賣擔保財產,當事人依據該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銀行貸款沒還被起訴了怎么辦如果銀行貸款沒還被起訴了的,是需要作為被告出庭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的,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以后,需要履行判決書的內容。如果原告不提具體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也無從進行審理和裁判。關于貸款不還會被起訴嗎?起訴了該怎么辦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生活中,由于諸多原因造成資金欠缺,需要貸款,可是債務人往往不按時按照合約時間還款,造成欠款逾期,那么,貸款不還會被起訴嗎?起訴了該怎么辦呢?詳細解釋如下:
第一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申請實現擔保物權,由擔保物權人以及其他有權請求實現擔保物權的人依照物權法等法律,向擔保財產所在地或者擔保物權登記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七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拍賣、變賣擔保財產,當事人依據該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銀行貸款沒還被起訴了怎么辦
如果銀行貸款沒還被起訴了的,是需要作為被告出庭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的,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以后,需要履行判決書的內容。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組織。凡是有訴訟權利能力的人都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當事人,既可以成為原告,也可以成為被告。但要成為一個具體案件的原告,還必須與本案有直接的利害關系。即原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確認和保護的,發生爭議或受到侵害的民事權益必須是自己的或依法受自己保護的民事權益,如果與本案沒有直接的利害關系,即屬于當事人不合格,就不能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能夠通過起訴成為民事案件原告的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其中:其他組織是指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組織,例如企業的籌備處、分支機構等不夠法人條件的社會團體等。
2、有明確的被告
所謂明確的被告,是指原告認為侵犯了自己權益或與自己發生爭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必須明確,不能泛泛而指。如果沒有明確的被告,原告的請求就無人承認,法律關系無法證實,人民法院也無從開始審判活動。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所謂具體的訴訟請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確認或保護的民事權益的內容和范圍必須具體,即原告通過訴訟要求達到什么具體目的。如果原告不提具體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也無從進行審理和裁判。所謂事實,是指原、被告之間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消滅的事實,以及被告侵權的事實或與原告發生爭議的事實。同時還包括證明案件事實存在的證據事實。所謂理由,就是原告為什么要向人民法院提出具體訴訟請求的主要依據。如果原告提不出具體訴訟請求的事實和理由,法院就難以作出正確的判斷,就有可能導致敗訴。這里應當注意的是,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是事實理由,而不是事實根據。在審判實踐中,有的審判人員分不清起訴證據和勝訴證據的區別,把事實根據誤認為就是勝訴證據。在起訴時就要求原告提供,否則就駁回原告的起訴,從而加重了當事人告狀難。民事訴訟法擯棄事實根據;規定為事實、理由,就是為了明確,原告在起訴時只要能提出案件的事實和證明訴訟請求的理由,如果其他條件也符合的話,人民法院就應當依法受理。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有兩層含義,第一是指人民法院與其他國家機關,組織職權劃分的范圍,即指案件應當屬于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權對這一案件進行審判;第二是指在人民法院內部與刑事訴訟、行政訴訟分工負責的范圍,即必須屬于民事訴訟的受理范圍,也就是說這一爭議是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公民、法人、其他組織相互之間的財產關系或者人身關系方面的爭議。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是指接受起訴的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訴訟法關于管轄的規定,對這個民事案件享有管轄權。只有依法由人民法院主管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的民事案件,受訴人民法院才能按民事訴訟法規定進行受理和依法審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