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逃逸如何處罰

導讀:
交通事逃逸如何處罰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行政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那么交通事逃逸如何處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逃逸如何處罰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行政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關于交通事逃逸如何處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逃逸如何處罰
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這里所說"責任"是指民事責任,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賠償責任.法律將該責任確定為推定過錯責任.由于當事人逃逸導致事故現場遭到破壞,使交管部門對事故責任難以認定,首先推定其有過錯,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若其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才可減輕其責任,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舉證責任。
行政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該規定是對交通事故逃逸人員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將被吊銷駕照且終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論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種特別惡劣的交通違法行為,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任何人都逃不過法眼,所以我們應該遵紀守法,交通肇事逃逸,從各個方面來說,無論是民事賠償責任、行政處罰責任,或是刑事責任都要比沒有逃逸嚴重得多。接下來華律網小編為您解答,希望多您有所幫助。
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屬情節加重犯,刑法將此規定了較重的量刑.需要提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法定最高刑是十五年,故意殺人罪法定最高刑是死刑。
如全國關注的鄭州市公安局民警張XX交通肇事案。張XX在駕車行駛時因車速過快,將騎自行車的蘇XX和其兒子蘇X撞得飛彈起來摔倒在地,同時將蘇XX的自行車掛在肇事車下。沿途群眾不斷驚呼,張XX仍瘋狂逃跑,將蘇XX掛在車上拖行1.5公里后被武警和群眾截獲才被迫停下。最終蘇XX重傷,其兒子蘇X經搶救無效死亡。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張XX死刑,以交通肇事罪判處三年有期徒刑,數罪并罰執行死刑。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74條,對“交通肇事逃逸”定義為: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肇事逃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之規定處理,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并處拘留十五日以下以及第一百零一條之規定吊銷駕駛證,終生禁駕。
先確定是不是逃逸。
賠償方面,所有的合理賠償都是有規定的,具體規定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
綜上所述,交通肇事逃逸罪構成了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會判處一定的罪行,當發生類似案件我們應該勇于承擔該后果,更重要的是我們應該遵守交通規則,避免出現此類事件。如果您還有其他相關疑惑,歡迎登陸華律網在線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