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有什么程序

導讀:
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那么交通事故處理有什么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關于交通事故處理有什么程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警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警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3.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具體可參考道路交通安全法如下條款
第七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