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標準

導讀:
一車禍賠償項目具體應賠償的損失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二車禍賠償標準關于交通肇事賠償的標準國務院1991年9月22日發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7條已有規定但在實踐中應嚴格掌握以下標準和計算方法1.醫療費。傷者住院其間需要人員護理的應有醫院證明對護理費應予賠償。自定殘之時起賠償20年。此項補償費由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依法享有繼承權的人領取。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超過的部分不計入賠償范圍。那么車禍賠償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車禍賠償項目具體應賠償的損失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二車禍賠償標準關于交通肇事賠償的標準國務院1991年9月22日發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7條已有規定但在實踐中應嚴格掌握以下標準和計算方法1.醫療費。傷者住院其間需要人員護理的應有醫院證明對護理費應予賠償。自定殘之時起賠償20年。此項補償費由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依法享有繼承權的人領取。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超過的部分不計入賠償范圍。關于車禍賠償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車禍賠償項目
具體應賠償的損失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
二車禍賠償標準
關于交通肇事賠償的標準國務院1991年9月22日發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7條已有規定但在實踐中應嚴格掌握以下標準和計算方法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仍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的必要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這里所說的“有固定收入”包括非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和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兩部分。非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業、社會團體等單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及國家規定的補貼、津貼。獎金以交通事故發生時上一年度本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出獎金稅計征起點的以計征起點為限。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從事農、林、牧、漁業的就業人員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勞動力人均年純收入計算。
當事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有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這里所說的“無固定收入”是指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證明或者有關憑證在交通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其收入能維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鄉個體工商戶、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對于沒有收入的受害人則不應計算誤工費。
3.住院伙食補助費。對住院治療的傷、殘者應按照實際住院天數賠償伙食補助費。其計算標準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傷者住院其間需要人員護理的應有醫院證明對護理費應予賠償。護理費的計算方法是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這里所說的“無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來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給或者仍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維持正常生活的。
5.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征稅費計算。自定殘之時起賠償20年。但5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則減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6.殘疾用具費。被害人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如制作拐杖、安接假肢、購買代步車等應憑醫院證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8.死亡補償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10年。對不滿16周歲的年齡每少1歲減少1年對7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但二者最低均不少于5年。此項補償費由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依法享有繼承權的人領取。如沒有繼承人其他人員不得申請和領取死亡補償費。
9.被撫養人生活費。對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之前實際撫養的未成年子女、贍養的沒有生活來源的老人、撫養的沒有勞動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員等應給予生活費。補償生活費的標準是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人撫養到16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撫養20年。但5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撫養人撫養5年。
10.交通費。按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對當事人親屬所必需的交通費用一般也應包括在內但最多不超過3人。
11.住宿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對當事人親屬為參加處理交通事故所必需的住宿費一殷也應包括在內但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的部分不計入賠償范圍。
12.其他財產損失。因交通肇事而造成的物質直接損失應予賠償財產損壞不能修復的應折價賠償。
三相關法律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九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