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計算方法

導讀:
交通事故賠償計算方法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賠償項目有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按照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當事人創傷治療所必需的費用計算。那么交通事故賠償計算方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賠償計算方法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賠償項目有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按照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當事人創傷治療所必需的費用計算。關于交通事故賠償計算方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賠償計算方法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賠償項目有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上面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還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具體的賠償計算公式
1、醫療費
這筆費用包括為恢復健康需要就醫治療支出的掛號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治療費、住院費、藥費等。按照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當事人創傷治療所必需的費用計算。具體數額憑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費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交通事故當事人身體受到損害原則上應在縣級以上(含)的醫療機構進行診治。但因搶救的需要受傷的當事人也可以到離案發地最近的醫療機構(包括縣級以下各種醫療機構)救治交通事故當事人受傷經治療傷情平穩但仍需繼續進行康復、對癥等治療的經縣級或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可以在縣級以下的醫療機構或者門診治療其治療費用一并計算。
交通事故當事人在醫院治療期間需要外購藥品的應當由該醫療機構出具相應的證明并與傷情治療的需要相符
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經原住院治療的醫療機構同意擅自轉院治療的對其因轉院治療增加的費用將不予支持。但確有因原住院治療的醫療機構不具備相應的治療條件不同意受害人轉院或有其他正當理由的除外。
計算公式為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2、誤工費與收入狀況有關
誤工費是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的。它包括兩部分一是傷者本人治療創傷造成誤工發生的費用。二是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親屬或委托代理人來隊處理交通事故誤工造成經濟減少的費用。傷者本人的誤工時間根據當事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治證明確定。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最終評定傷殘的前一日。傷殘評定時機按照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評定(GB18667—2002)的有關規定確定。
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當事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當事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當地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其計算公式為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收入(元/月)×誤工時間。
(1)有固定收入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額正常情況下勞動工作收入事故受傷后的勞動收入。
(2)無固定收入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最近三年收入總和÷3年÷12個月×誤工時間。或受訴法院所在地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誤工時間。
3、護理費
護理費要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當事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當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繼續護理的必須由該醫療機構出具醫囑證明或診斷書確定護理時間和護理人數。時間超過3個月仍需護理依賴的應申請鑒(評)定機構對當事人是否需要護理進行確定。
當事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當事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其計算公式為交通事故發生地護理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護理人數。
4、交通住宿并非實報實銷
交通和住宿費用只能在規定范圍內索賠。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委托代理人因就醫轉院治療或來隊處理交通事故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與就醫或處理交通事故的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委托代理人一般不超過3人。其費用支出標準一般不超過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人員出差交通費標準。
關于住宿費外地交通事故當事人、委托代理人來隊處理交通事故或根據醫療機構意見受傷的當事人確有必要去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其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合理的部分應予計算但不能超過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住宿費標準和出差伙食補助。
其計算公式為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住宿時間。
另外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營養費則根據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5、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中一項重要的費用。這筆費用要根據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等級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因傷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的調整在一定幅度內減少或增加殘疾賠償金的總額。
如果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計算公式為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1)60周歲以下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20年。
(2)60周歲—75周歲之間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20(實際年齡60)。
(3)75周歲以上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5年。
(4)傷殘系數傷情評定為一級傷殘的按全額賠償即100二至十級的則以10的比例依次遞減。多等級傷殘者的傷殘系數計算參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附錄B的方法計算。
6、老人子女如何得到賠償
人身損害賠償中重要的一筆賠償便是老人孩子的撫養費。依照規定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其計算公式為
(1)不滿18周歲的人員被扶養人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18實際年齡)。
(2)18周歲—60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20年。
(3)60周歲—75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20(實際年齡60)年。
(4)75周歲以上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5年。
(5)有其他扶養人時賠償義務人承擔的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扶養人數。
(6)被扶養人有數人時賠償義務承擔的年賠償總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
7、死亡賠償金依照收入水平
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按照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如果交通事故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其計算公式為
(1)60周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2)60周歲—75周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3)75周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